治“蝇贪”除“毒瘤” 护航脱贫攻坚战

——全区深入开展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工作综述

2016年10月19日 17:53   来源:天山网原创

  天山网讯(记者孙健 通讯员袁平根报道)摆脱贫困,是各族人民的热切期盼。对于这项工作,习近平总书记牵挂最深,“花的精力最多”。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与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立下了消除绝对贫困、决胜小康社会的“军令状”。

  对新疆来说,打赢脱贫攻坚战,是确保新疆与全国各族人民一道跨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基础和保障。今年以来,自治区党委先后8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扶贫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经过多方努力,取得了全区脱贫攻坚的良好开局。

  自治区纪委坚决向党中央、中央纪委看齐,按照自治区党委安排部署,自觉扛起监督执纪问责的责任担当,把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三项治理”的重中之重,把纪律挺在前面、坚决遏制扶贫领域腐败现象,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加强线索排查,找准监督重点

  扶贫资金真正落到贫困群众身上才是真扶贫,纪律的“手术刀”也只有切准“病灶”才能真“治病”。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拓宽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线索渠道,对十八大以来收到和发现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及时梳理信访举报、巡视巡察、审计监督和其他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综合运用互联网举报平台、新广行风热线、微信等各类监督载体,进一步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和监督举报渠道,让监督的“眼睛”和“耳朵”盯紧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将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基层。

  对梳理出来的问题线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五类方式提出处置意见,逐级转办督办,加大直办力度。根据调查核实情况,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类处置,切实做到每一条问题线索都不放过,每一个案件都严肃核查,每一分违纪资金都追缴到位。

  今年以来,自治区纪委与扶贫部门建立工作联席机制,摸排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百余件,从中确定16起问题线索重点督办,有力地推动了全区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

  伊犁州把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与“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工作相结合,通过“访惠聚”工作精准识别变更贫困人口26483人,清理核减不符合条件城乡低保户785户3166人,清退违规享受安居富民工程补贴231户464.52万元。

  阿瓦提县纪委与信访、检察、审计等部门加强协作,拓宽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渠道,共查处问题线索13条,给予免职处分1人,党纪政纪处分8人,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2人。

  狠治蝇贪毒瘤,保障政策落实

  基层群众最痛恨政策“走在路上”,实惠却没有“落在身上”。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程中,在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期,“蝇贪”啃食群众获得感,破坏民族团结,挥霍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对此,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加大“拍蝇”力度,严查快处了一大批典型问题,真正让纪律和规矩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党的政策落到实处提供纪律保障。

  截至9月底,全区共查处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196件,处理21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95人,其中23人被移送司法机关,有力维护了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各地州市在实践中对症下药,突出重点、靶向治理,不搞“眉毛胡子一把抓”。克州突出整治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占用保障性住房、安居富民房、定居兴牧房“三类住房”问题。截至目前,共清退国家公职人员违规享受廉租房161套,追缴违规享受惠民补贴资金4084万元。

  昌吉州针对基层干部套取扶贫资金问题,抽调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走访组,对7个县市45个乡镇508户农户进行了走访,查处案件48件,组织处理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7人。阿克苏地区查处扶贫领域案件43起,给予党政纪处分43人;喀什地区共查处案件36件41人。实打实的反腐“红利”温暖了基层群众的心窝,严紧硬的执纪监督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保障了各类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点名道姓曝光,强化震慑警示

  今年以来,自治区先后通报了11起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配套园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原副主任邓杰套取扶贫资金等共计189.2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公职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乌恰县康苏镇党委原副书记、镇长吐尼沙古丽·库来西套取灾后重建资金12.47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托克逊县林业局原局长许春富等人套取项目资金26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这一系列典型案件的曝光,在全社会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充分发挥了典型案例处理一人、教育一片、净化一方的警示教育作用。

  严肃追责问责,推动责任落实

  解决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关键是要通过严肃执纪问责,把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一级一级压实。自治区纪委高举问责的“鞭子”,时刻警醒各级党委、纪委认真查处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建立月报告工作机制,要求各地州市、县市区纪委在每月初将上月查办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逐级上报。对工作不力、排名靠后的地州市进行通报和约谈。对处理明显偏轻偏软的,责成重新调查处理。对莎车县、塔城市等多起扶贫领域腐败案件,启动问责程序,责成所在地州市纪委开展问责追责。自治区纪委的强力推进,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树立了标杆、增强了动力,全区上下形成了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伊犁州开展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督查35次,17个党组织、8个纪检监察组织因落实责任不到位被追责。

  喀什地委主要领导针对在乡村干部作风建设中发现的问题,安排相关部门开展大调研、大排查、大梳理、大整治,督促县市党委、政府以及地直部门领导同志严管严治、真管真治。

  察布查尔县纪委把脱贫攻坚中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对工作不力导致出现问题的严肃问责,对问题频发的部门和单位进行“一案双查”,7名党员干部因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不力被约谈、受到通报批评。

  脱贫攻坚,责任如山;惩腐反贪,使命召唤。只有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蝇贪”,清除扶贫领域的腐败毒瘤,才能确保党的各项脱贫攻坚政策措施真正落地生根、惠及民生,才能不断增加各族群众的获得感,不断凝聚起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强大正能量。

[责任编辑:罗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