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颗石榴籽”大型网络文化活动展播启动

2017年06月30日 20:26   来源:天山网原创

    天山网讯 “民族团结是发展进步的基石。新疆的问题最长远的还是民族团结问题。各民族要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为新疆的民族团结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

  三年来,新疆2300万各族儿女牢记总书记的殷殷教导,以春风化雨之势浇灌民族团结之花。一幕幕、一桩桩感人肺腑的民族团结故事,在新疆大地唱响了各族人民心手相连、亲如一家的赞歌。

  就在你的身边,是否也发生着充满爱、充满感动的民族团结故事呢?7月1日起,“我是一颗石榴籽”大型网络文化活动展播正式启动。来吧,告诉我关于你的团结故事,让我们团结之爱、团结之花扮靓这个火热的夏天!

  “我是一颗石榴籽”大型网络文化活动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指导,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自治区“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各地(州、市)党委网信办,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天山网、亚心网、新疆新闻在线、虎鱼网共同承办。

  此次活动以“民族团结一家亲”为主题,通过“快拍征集大赛”、“网上正能量传播主题活动”、“网络互动”和“颁奖仪式”等四大环节,以图片、文字、视频三种表现方式,全面展现新疆各族干部群众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学习在一起、生活在一起、工作在一起、融合在一起,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生动场景,树立新疆新形象,传播新疆正能量。

  目前,该活动前期已陆续收到来自自治区党委各部、委,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自治区大中型企业、中央驻疆单位、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武警新疆总队“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新疆各地(州、市)发来的文字、图片、视频作品。

  “我是一颗石榴籽”大型网络文化活动同时欢迎广大网民参与征集活动,可将原创的视频、图片、文字发送到投稿邮箱:wsykslz@163.com。7月1日起,天山网将每天挑选出一篇优秀作品进行展播,一直持续到10月份。

  附:“我是一颗石榴籽”快拍征集大赛参赛作品要求

  所有参赛作品需统一命名,一律用“作品标题(作品日期)参赛作者或参赛单位”格式,如:我们村的故事(20170418)张某某。

  (一)微视频

  1.参赛视频须由网民自发原创,不得抄袭、盗用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或机构知识产权。

  2.参赛视频须主题突出、内容积极、画质清晰。

  3.参赛视频格式可为MPG、MPEG、AVI、MP4、3GP、RM、MOV、FLV等,要求画质清晰,单个作品大小限制在1G以内,时长1分钟以内。

  (二)图片

  1.参赛图片,不得抄袭、盗用,不得侵犯他人或机构的知识产权。

  2.参赛图片视觉效果突出,主题鲜明、内容阳光,传播正能量。

  3.参赛图片形式包括:原创摄影图片,可为单幅或组图,以jpg格式提交,保留EXIF信息。每组图片不超过6幅,总大小不超过10M。

  (三)文字作品

  1.参赛作品须由网民自发原创,不得抄袭、盗用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或机构知识产权。

  2.参赛作品须主题鲜明、文字流畅、内容丰富、表述准确。

  3.参赛作品分为大众媒体类(指相关“民族团结一家亲”的网评文章、挖掘的“民族团结一家亲”典型故事等)和自媒体类(包括博文、微博文、微信文章、帖文、诗歌、段子等)两大类别。

  4.大众媒体类文字作品字数在800字以上;自媒体类文字作品不限最低字数。

    (四)征集时间

  2017年7月1日至7月20日

  (五)免责声明

  1.所有参赛作品须为本单位(本人)原创,不能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权利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被选中作品刊登后,产生任何纠纷,须由参赛作者或参赛单位承担责任。

  2.所有参赛作品授权主办方,主办方为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自治区“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凡经主办方许可,均可在各大媒体平台上发布,且授权主办方有转授权的权利。

  3.该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责任编辑:何晶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