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大亨”空手套保证金430万元

2017年08月23日 17:48   来源:新疆法制报

  新疆法制报讯(记者陈泽华 通讯员刘涛报道)

  自首背后有隐情

  “我欠了别人400多万元,天天被追债,实在没有办法了,今天来把事情说清楚,心里也就踏实了。”今年7月31日,刘强走进乌鲁木齐市北京路附近一家派出所投案自首。

  然而,民警进一步了解发现,事实并非其所说的那样。“这不是一起简单的债务纠纷,而是涉嫌假冒国家机关公务人员,谎称有大量二手车可以低价或折价转让,骗取受害人保证金的诈骗案件。”办案民警说。

  刘强自首时称,他是沙湾县人,在乌鲁木齐生活多年,交际广泛,在社会上认识很多“有头有脸”的人。

  2016年8月的一天,一个远房亲戚找到他说:“你门路广,我们想要一辆二手车,你能帮忙弄一辆吗?”刘强听后拍着胸脯说:“我手里有很多二手车要处理,车况很好,价格比市场便宜很多,你想要几辆都可以。”

  办案民警说,其实刘强根本没有所谓的门路,也无法弄到便宜的二手车,完全是自吹自擂。为证明实力,他硬着头皮高价从二手车市场买来一辆车,低价卖给了亲戚。通过这件事,他的名声很快在亲朋好友间传开。不久,又有几个朋友找他买二手车。因为大多是亲戚、熟人和朋友,大家对刘强没有防备心理,见面简单了解车辆信息后,便把保证金交给了他。 收到钱后,刘强将一部分钱用于个人消费,拿出另外一部分钱到二手车市场高价买车再低价卖给亲戚朋友。

  就这样,刘强的名声越来越大,不仅要买二手车的朋友来找他,很多做二手车生意的人也慕名而来。刘强得意极了,他决定把“生意”做大做强。

  伪造车辆信息骗保证金

  刘强伪造了一份50多辆车的信息单据和资料。“在这些单据上,有车辆的车架号、发动机号等信息。”办案民警说,为赢得受害人的信任,刘强几乎转遍了乌鲁木齐所有的二手车市场,在其伪造的车辆信息中,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从二手车市场上抄来的,另外一部分是其通过社会关系,拿到了部分公安机关和法院扣押车辆的信息。

  每当有人找他买车,刘强便拿出这份极具“可信度”的单据炫耀说:“这些都是公安部门和法院扣押的要处理的车,还有一些是要‘退役’的车,你们可以随意选,选好了带你们去看车。”

  刘强提供给受害人选择的大部分车都在二手车市场内,看完车后,受害人如果表示满意,刘强便说:“这些车你们可以先开走,但因为是公安机关的,短期内不能过户,中间出现问题和麻烦也属正常。”

  陈明(化名)在沙湾县刚刚开了一个二手车行,对二手车需求量很大,听说刘强有关系,便主动找上门来:“我需要2010年到2012年之间的汉兰达、丰田霸道等越野车,价格在20到30万元左右。”

  “你说的这些车型我都有!”刘强把伪造的车辆信息交给陈明,陈明一口气订了十几辆车,并当即付了190万元保证金。

  “犯罪嫌疑人的报价比正常二手车报价要低很多。”办案民警说,陈明是被骗最多的受害人,当时刘强带他去看车后,给其过户了一辆从二手车市场买来的汉兰达车,但第二天刘强又把这辆车过户给了别人。因为当时陈明将身份证复印件、车辆大本等留给了刘强,这让他有了可乘之机。

  借车“生”财债台高筑

  每次都是高价买进、低价卖出。到了今年三四月,随着受害人数越来越多,刘强早已债台高筑,无力招架的他想到了一个应急的办法:从租赁公司租来一部分车,卖给受害人。

  “这些车你们可以先开走,但是过户需要很长时间,你们就等我消息吧!”刘强这样安抚受害人。

  因为租赁公司的车上都装有GPS定位系统,受害人把车开走一两个月后,租赁公司就会把车找到开走,受害人这才发现被骗。

  由于先后欠下10多名受害人买车保证金共计430万元,无力偿还的刘强最终选择了自首。

  民警在讯问中了解到,刘强长期无固定职业,对于骗来的购车款,一部分用于偿还债务,一部分用于个人挥霍。

  “此类诈骗案件属于‘杀熟’案件。”民警介绍,受害人大部分是其同乡,同乡介绍同乡,很多人在地州做二手车业务,一看刘强提供的车确实很便宜,车况各方面都没有问题,很容易打消对他的防范心理。此外,刘强以远低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为诱饵,受害人在巨额差价的吸引下,很容易受骗。

  目前,刘强因涉嫌诈骗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责任编辑:贺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