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九条铁律”防患未然

2017年08月24日 16:46   来源:新疆法制报

  新疆法制报讯(记者任优 实习记者荣雪颖报道)“咖啡屋存在装修材料耐火等级不符合消防要求等问题,现依法对咖啡屋进行临时查封。”8月23日11时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公安消防大队执法人员向“遇见咖啡屋”老板李某下达了《临时查封决定书》。

  当日10时许,乌市水磨沟区公安消防大队执法人员来到位于水磨沟区的“遇见咖啡屋”,对其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咖啡屋存在内外墙均使用木质易燃材料装修、店铺安全出口数量不符合规范要求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场查封了该店铺,并责令店主停业整改。

  在新市区唐山路,乌市新市区公安消防大队执法人员发现因存在消防隐患已被查封的博远医院仍在营业。执法人员对该医院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其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副部长董芳芳介绍,自2017年1月以来,全区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共检查单位15.43万家次,督改火灾隐患16.4万余处,查封1497家,“三停”1589家,拘留149人,消除重大隐患57处;深化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标识化、规范化“三化”建设,对6405家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逐一开展“三化”建设。

  据了解,2017年8月至12月,全区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将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区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将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力度,严格执行“九条铁律”刚性执法措施:对发现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一律停产整改;对未经消防审批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一律停止营业;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的一律查封;对缺少安全出口的一律查封;对安全出口处设置可燃门廊、门斗的一律强制拆除;对消防设施严重损坏的一律查封;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由当地政府挂牌、责令整改;对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封闭后拒不改正的一律强制执行;对营业期间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的一律对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

  “通过专项行动,做到‘查、改、罚、停、封、拘’六项执法指标大幅上升,并始终保持火灾隐患高压整治态势,努力实现杜绝重特大火灾、控制较大火灾、减少火灾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的目标,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处长刘文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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