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反诈骗中心与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合作

2017年08月29日 09:31   来源:新疆网

  新疆网讯(记者刘青霞报道)第三方支付平台因使用更加便捷、作案更加隐蔽已成为诈骗分子转移诈骗资金的新手段。8月28日,记者从自治区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获悉,该中心与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合作,目前已具备对包括支付宝、财付通等270个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涉案账号的冻结、止损功能。

  据自治区公安厅刑侦总队支队长赵立军介绍,目前,全国拥有中国人民银行发放牌照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多达270家。嫌疑人在电信网络诈骗中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转移赃款手法多种多样。或是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用受害人账户内资金在网购平台购物,再将购买的商品通过回收商城洗钱套现;或是将资金在第三方支付平台和银行账户间多次转移,最终在银行ATM机取现;或是通过网上银行转账,将赃款以购物名义转到第三方支付公司绑定的POS机套现。

  “目前,银行和支付机构已开始对实体特约商户进行现场检查,对违规移机使用、无法确认实际使用地点的POS机、刷卡器等受理终端,一律停止业务功能。”赵立军说,今年,在公安部的大力支持下,自治区反诈骗中心开通了第三方支付账户的查控功能,同时与腾讯、阿里巴巴集团建立了合作关系,为今后侦办通过第三方平台转账洗钱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提供了有效的资金查控手段。

[责任编辑:贺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