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旬妪状告仨儿子求赡养 法官成功调解

2017年08月30日 15:40   来源:新疆法制报

  新疆法制报讯(记者武运波 通讯员欧阳羽斐 魏怀玉报道)8月28日,奎屯市91岁的王老太颤颤巍巍地走进奎屯市人民法院,与三个儿子对簿公堂,索要医疗费和赡养费。

  “我住在小儿子家,大儿子、三儿子一分钱也不出,我治病的钱全是小儿子垫付的。”王老太请求法院判令三名被告共同支付4万元医疗费,每月支付其5000元赡养费。

  王老太和丈夫老袁共生育四个儿子。5年前,老袁和二儿子相继病故。

  最近几年,王老太和小儿子一起生活。2014年11月至今,王老太因病多次住院,共花医疗费4万余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三名被告对赡养母亲一事各执己见。

  “我愿意抚养妈,妈可以跟我在一起生活。”大儿子说,因母亲一直在四弟家生活,如果她还愿意随四弟生活,自己愿意支付赡养费和医疗费。

  三儿子任法官怎样耐心调解,不仅不愿意赡养老人,还不愿意支付医疗费。他的理由是,其父母早年随其生活,生活费和医疗费都是自己垫付的,不曾将其他兄弟告上法院,如今父亲病故,母亲一人随四弟生活才几年,兄弟几个就闹上法院,“我不出钱,也不同意调解”。

  “老妈跟我一起生活,吃穿住都是我承担,我负担的费用应当酌情减少。”小儿子称,愿意赡养母亲,也愿意支付赡养费和医疗费,但对自己承担费用的数额有异议。

  本案是家庭成员间的内部矛盾,

  主审法官认为,直接判决不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以调解方式从根本上化解家庭矛盾才是最佳途径。

  因兄弟三人在法庭上争吵激烈,相互指责,法官决定改变工作思路,逐个做工作,从情、理、法三方面分析和劝导。

  经过一上午耐心劝导,王老太和大儿子、小儿子达成一致,王老太跟随大儿子生活,医疗费和生活费开销三个儿子平均分摊,因三儿子不愿承担费用,小儿子自愿承担三分之二的费用。

[责任编辑:贺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