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乌鲁木齐市四有老师、民族团结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的决定

2017年09月11日 09:49   来源:新疆网原创

    新疆网讯 在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教育系统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于职守,无私奉献,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在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中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批情系教育、钟爱学生、师德高尚、辛勤育人、业绩显著的先进个人。

    为迎接党的十九大,生动展示当代教师阳光美丽、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成绩凸显的大美形象,唱响新时期教育改革发展主旋律,不断激发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做好学生领路人,乌鲁木齐市教育局、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乌鲁木齐市教育工会、乌鲁木齐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决定授予黄莎等100名同志“四有老师”荣誉称号,授予朱素洁等100名同志“乌鲁木齐市民族团结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授予米灵莉等120名同志“乌鲁木齐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贺雪梅等100名同志“乌鲁木齐市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戒骄戒躁、与时俱进,促进各项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希望全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以先进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岗位、扎实工作,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肩负起教书育人的神圣使命,为全面推进我市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乌鲁木齐市教育工会

乌鲁木齐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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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雨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