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证据证明 信用卡被盗刷 卡主吃瘪

2017年09月12日 12:49   来源:新疆法制报

  新疆法制报讯(记者荣雪颖 通讯员张昊报道)信用卡作为一种使用方便的金融工具,受到许多人的欢迎。殊不知,信用卡被盗刷的现象频繁出现,让人对信用卡又爱又恨。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信用卡纠纷案件,提醒人们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信用卡。

  2016年,唐某在乌鲁木齐市苏州路某银行办理了信用卡。

  2017年2月21日,唐某在使用该信用卡时发现信用卡被冻结,急忙到银行咨询。“你的卡存在可疑的交易行为,所以先冻结了,这也是为了保护你的资金安全。”银行的工作人员告诉唐某,随后帮他打印了银行对账单。拿到对账单的唐某十分惊讶,对账单上显示该卡于2016年11月28日在美国消费了3472.28美元(按当日汇率换算人民币24199.01元),而且是一小时内三个不同地点消费的。

  唐某越想越觉得莫名其妙,他一直随身携带着这张信用卡,人在中国,怎么会在美国消费呢?唐某怀疑自己的信用卡被盗刷,于3月1日向兵团第十二师三坪垦区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报案。同时,他来到银行索要赔偿。

  “虽然你本人在国内,但你没有证据证明你的信用卡没有交给其他人使用。”银行工作人员拒绝了唐某的请求。

  唐某将该银行起诉至法院,要求银行赔偿自己的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关于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原告唐某主张被告乌鲁木齐市苏州路某银行赔偿信用卡被盗刷的金额及利息损失,应当证实信用卡被盗刷的事实。但原告唐某所提供的证据只能证实原告本人在2016年11月28日未前往美国,不能证实信用卡未离开中国境内,更不能以此推定该信用卡2016年11月28日的12笔消费为盗刷,故这笔费用应由唐某自行承担。

  6月19日,新市区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唐某的诉讼请求。

  小贴士 银行卡丢失要及时挂失

  需要提醒的,许多银行规定,挂失前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挂失后的损失由银行承担。但是,对于遗失或被窃信用卡无持卡人签名除外。所以,银行卡一旦丢失,一定要及时挂失。另外,即便是凭密码消费的信用卡,取到卡后要立即在背面签名,牢牢守住自己的第二道防线。

  建议持卡人在使用信用卡时,最好多设几道门槛,如短信提醒、交易金额限制等,以便及时挂失,降低损失。

[责任编辑:贺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