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管齐下 拒执“老赖”服软

2017年09月13日 17:43   来源:新疆法制报

  新疆法制报讯(记者武运波 通讯员邓杰报道)“等了6年,终于拿到了赔偿款,感谢执行法官!”9月11日,薛某在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了9.6万元执行款。

  在沙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历时一个多月,顺利执结薛某与新疆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贸公司)劳动纠纷案。

  2011年1月,薛某在商贸公司位于且末县的矿山工作期间,发生安全事故,造成薛某右手中指截肢。后经且末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商贸公司支付薛某工伤赔偿金9.6万元。判决生效后,商贸公司未履行赔偿义务,薛某向且末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该商贸公司注册地在乌市沙区,且末县人民法院委托沙区人民法院执行。

  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向商贸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对其财产情况进行查询,但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线索。薛某也未能提供有效的线索,故法院依法对该案采取终结执行程序结案。

  今年8月初,薛某因生活贫困,再次来到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要求恢复执行。

  执行法官当即启动执行财产初查程序。但调查结果并不理想,该商贸公司无可供执行财产,且该公司数年间多次变更法定代表人,公司股东更替频繁,想找到公司实际经营者很困难。

  执行法官深入调查得知,该商贸公司在且末县有一处矿场,尚在经营中,但该矿场在阿尔金山腹地,距且末县城500多公里,路途难行,常年大雪封山,实地执行几乎不可能。

  后经不懈努力,执行法官终于找到该商贸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吴某。

  吴某以不知情为由拒不配合执行,要求法院找以前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追索债务。

  执行法官不厌其烦地释法明理,告知吴某股东变更不影响公司对外承担债务,其履行债务后可以向原股东追偿,但公司应承担的法律义务必须履行。

  鉴于商贸公司抗拒执行,执行法官分别向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及且末县相关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相关部门配合法院执行,冻结商贸公司的矿场审批手续。与此同时,执行法官联系且末县人民法院,请求该院协助,对吴某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

  就此,通过多管齐下,对被执行人形成强大的执行震慑。

  迫于执行压力,该商贸公司主动支付了全部案款。时隔6年,薛某终于拿到了赔偿款。

[责任编辑:贺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