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逃避执行 被判刑10个月

2017年09月21日 15:21   来源:新疆法制报

  新疆法制报讯(记者蒲青 通讯员任雪梅报道)近日,兵团第六师芳草湖垦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该师首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赵某因不履行法院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2014年3月,赵某与他人以联保的方式在某信用社贷款210万元,到期后未偿还。2015年8月,某信用社将赵某诉至芳草湖垦区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赵某承担还款责任。该案生效并申请执行后,赵某未按要求如实申报个人财产,隐瞒并擅自变卖其名下的变压器及地上附属设施,得款39万元,用于其他支出,未履行法院判决的还款义务,致使判决无法执行。赵某对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该院查明上述事实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贺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