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 民警接力救助

2017年09月22日 16:00   来源:新疆法制报

  新疆法制报讯(记者李进福 通讯员杨海涛报道)9月16日9时39分,库车县公安局盐水沟检查站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在库车县217线国道1065公里+700米处,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与一辆小型普通客车相撞,3人受伤严重。

  10时05分,接到警情后的库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火速赶到现场。

  经了解,受伤3人均为小型客车内驾乘人员,其中1人伤势较轻,能与民警正常对话,另外2人伤情较重、意识模糊。

  交警大队大队长杨恒文根据现场情况,安排开展救援及现场勘查等工作。随后,急救人员、消防救援人员赶到现场,共同开展救援。

  由于车辆损毁较重、车体严重变形,第一名伤者金某龙在10时30分被成功救出。

  10时44分、10时57分,随着现场民警及消防救援人员的不懈努力,第二名伤者金某、第三名伤者金某强分别被救出,先后由等候在事故现场的救护车送往医院。

  11时30分,库车县安监局、县人民医院、交警大队等部门在县医院协调伤者救援工作,县医院成立医疗救治小组实施一对一救治。由于伤者金某龙是O型RH阴性血型,比较罕见,县医院紧急从阿克苏地区调取库存血液。由阿克苏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协调沿途各县市交警大队,护送送血车辆快速、安全到达库车县,确保手术顺利进行。

  不幸的是,伤者金某强、金某因救治无效死亡。伤者金某龙于当日16时成功完成手术,目前伤情稳定逐步好转。

[责任编辑:贺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