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户断水两年 怒诉邻居索赔

2017年10月02日 16:17   来源:新疆法制报

  新疆法制报讯(记者李晓晓 通讯员陶先知报道)2015年6月中旬,哈密市民李春燕将自家土坯房改造成砖房,并在砖房内接入上下水管道。原本旧宅换新屋是件喜事,没想到却带来了两年没水的大麻烦。

  原来,李春燕家的一面墙正好挡住了邻居张万恒家的窗户。

  “我们家天天黑乎乎的,通风也不好,这墙必须拆掉。”张万恒找李春燕理论。李春燕断然拒绝。

  张万恒一气之下,把安装在他家的自来水总阀门关了。

  李春燕多次找张万恒要求打开自来水总阀门未果,两家僵持了两年。

  两年来,李春燕家没水洗衣做饭,只能买桶装水,或是到别人家借水。

  今年1月11日,李春燕将张万恒起诉至法院。

  哈密铁路运输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不动产的相邻方权利人应该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通行、采光等相邻关系。

  本案中,李春燕和张万恒相邻居住,双方发生纠纷后,张万恒擅自关闭设置在自家房内的自来水总阀门,中断了李春燕家的生活用水,违反了相邻关系相关法律法规,其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对于李春燕要求张万恒赔偿交通费、误餐费等损失的诉讼请求,因李春燕未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具体数额,法院未予支持。

  5月3日,哈密铁路运输法院作出判决,要求张万恒3日内恢复李春燕家生活用水。

  李春燕不服上诉。近日,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贺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