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人发微信红包 分手后能否要回?

2017年10月09日 15:14   来源:新疆法制报

  新疆法制报讯(记者许宏虹 整理报道)李某与男友杨某交往半年后,两人因琐事发生争执,杨某提出分手,并删除了李某的微信。

  李某统计,恋爱期间,她给杨某发微信红包累计数额约4000元。李某能否要求杨某退还这些钱?

  新疆引法律师事务所张昊玄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义》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李某以微信红包方式赠与的现金属于一般赠与,李某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无债权债务关系,该赠与有效,且不属于可撤销的情形,李某无权要求杨某退还这些钱。

[责任编辑:贺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