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偷走老板银行卡取款14500元

2017年11月06日 12:49   来源:都市消费晨报

  都市消费晨报讯(记者董潇涵 通讯员吴珍珍报道)江强是阜康市一家公司的员工,一日去给老板汇报工作发现办公室无人,而桌子上有两张银行卡,背后还写着密码。一时贪财,江强将银行卡拿走,还从中取出了14500元。11月5日,新疆晨报记者从昌吉市人民法院获悉,他因此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7000元。

  “老板的办公室里没有监控,进出的人又多,就算拿走了也不会被发现。”这是江强在被警方抓获后,坦白自己看到带有密码的银行卡一瞬间的心理状态。

  原本是去老板侯杰办公室汇报工作的江强,悄悄拿了卡后又若无其事地返回到自己的桌子前继续工作。

  此后他在阜康市一台自动取款机上将两张银行卡内共计14500元取走,全部用于个人开销。

  与此同时,侯杰忙完回到办公室后,也没有在意到办公室桌上的银行卡不翼而飞。直到收到短信提示的取款信息,茫然不已的他才发现银行卡丢了。

  侯杰当即向公安局报案,民警通过银行流水信息及调取银行附近监控录像,确定江强具有作案嫌疑。

  案发后,被盗赃款已全部追回,江强对自己一念之间偷盗的行为表示后悔,希望得到老板原谅。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江强盗窃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窃取他人现金145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江强能主动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具有自首情节,在量刑时可以从轻处罚。且能退赔被害人的损失,可认为有悔罪表现,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罗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