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系列谈】坚持正确义利观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2017年11月12日 14:12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佟晓露

  十九大报告的第三部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到“坚持正确义利观,树立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谋求开放创新、包容互惠的发展前景,促进和而不同、兼收并蓄的文明交流,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始终做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几句话呈现了中国同世界各国和平共处、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体现了一个责任大国的襟怀。报告中坚持正确义利观的重要思想,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中国未来国际地位和作用的战略谋划,反映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对做好新时代外交工作,尤其是做好周边和发展中国家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中国人民的利益同各国人民共同利益相结合,在中国与世界各国良性互动、互利共赢中开拓前进,才能为中国的和平发展开辟更加广阔的空间,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营造稳定有利的外部环境。

  党的十八大以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正确义利观。正确义利观继承了中国外交的优良传统,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的理念,是新时期中国外交的一面旗帜。2014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外事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要坚持正确义利观,做到义利兼顾,要讲信义、重情义、扬正义、树道义。”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论段中提出,并对正确义利观的主要内容作出了全面的论述和阐释,代表着习近平治国理政、处理内政外交各种关系,化解各种利益矛盾,解决利益纷争,追求和谐共赢的精湛智慧和价值理念,更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价值导向和价值目标,是对马克思主义义利观和社会主义义利观的科学概况和全面阐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义利之辩”是中国伦理学思想中的一个核心命题,“重义轻利”“舍生取义”“以义制利”,体现了历代思想家对“义”与“利”的理性思考,正确的义利观成为中国古代社会的主流伦理思想,以重义轻利为基础,是立身处世的终极追求,是每个中国人耳熟能详的道德准则。这一文化精神传承至今,正确对待和处理“义”与“利”的关系,重视道义与责任,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新中国外交的一个鲜明特色。中国坚定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在南南合作框架下向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力所能及的援助,在农业、基础设施、教育、医疗卫生、人力资源开发合作、清洁能源等领域的援助不断增强,如此义举,充分说明中国外交注重和维护的不是一己之利,而是国际道义和国际关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外交往始终坚持和发展“正确的义利观”。“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世界上少数国家日子过得好,不如大部分国家日子都过得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义,反映的是我们的一个理念,共产党人、社会主义国家的理念。这个世界上一部分人过得很好,一部分人过得很不好,不是个好现象。真正的快乐幸福是大家共同快乐、共同幸福。我们希望全世界共同发展,特别是希望广大发展中国家加快发展。利,就是要恪守互利共赢原则,不搞我赢你输,要实现双赢。我们有义务对贫穷的国家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有时甚至要重义轻利、舍利取义,绝不能惟利是图、斤斤计较。”鲜明地体现出中国在维护国家核心利益的同时,推动人类共同利益的实现,反对狭隘的民族利己主义和霸权主义,始终做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的大国担当精神。命运共同体是正确的义利观的一个基本价值视角和伦理判断,包含着在命运共同体的整体构架中实现各自的利益和共同的利益。

  正确义利观主张超越零和博弈、非此即彼等思维方式,在命运共同体的整体构架中实现各自的利益和共同利益,实现共同发展、共同幸福。同时形成守望相助、共同发展的道义追求。当前,世界各国利益交织愈来愈密切,各种气候变化、网络安全、反恐等全球性利益问题日显突出,世界越来越成为命运相连的“地球村”,正确义利观从人类已经成为命运共同体这一伦理价值理念出发,强调了人类共同利益的重要性,并主张以此来引领国际社会的发展,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当今世界形势的深刻洞悉和科学总结判断,为共同应对全球性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为构建和平发展、共生共赢的国际新格局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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