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发布

新疆明年基本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

2017年11月15日 12:56   来源:新疆经济报

  新疆经济报讯(记者张云梅报道)今后一个时期,新疆司法行政部门的重点工作是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到2018年年底前基本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这是14日,记者从自治区党委改革办召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据介绍,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法治宣传教育、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司法考试、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特殊人群服务以及法律顾问服务等内容。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平台建设方面,新疆将健全地(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警务站五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实现各类别公共法律服务集中进驻,打造综合性、一站式的服务型窗口,既以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诉讼、司法鉴定为一体的基本法律服务为基础,又可选择性地延伸司法考试、安置帮教、监所远程视频会见等服务。

  到2018年年底前,新疆实体平台将基本建成、“12348新疆法网”将向社会公开并运行、“12348”热线平台将全面运行,到2020年总体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式、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 通过实体、网络和热线三大平台的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将延伸至基层,让老百姓有了法律问题都可以到这个平台来寻求帮助,不出家门就能解决法律难题。

[责任编辑:张赏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