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2日 17:33 来源:天山网原创
民警为受害人发放被骗资金。
天山网讯(通讯员冯雅洁摄影报道)10月27日16时30分,额敏县居民阿某报警称:当日接到陌生号码,对方称自己是天津某移动公司的工作人员,声称受害人个人信息在天津被他人冒用,并办理了手机卡及银行卡,称与天津某诈骗案赃款案有关,通过电话操作指示让受害人将工行卡内20000元现金转移至安全账号。转款后阿某发现被骗,遂到额敏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
接警后,刑侦大队侦查员立即拨打自治区反诈中心电话,对20000元被骗资金进行紧急止付。因侦查员行动迅速,最终将嫌疑人账户中30050元资金成功冻结,经调查其中10000元现金为阿克苏地区被骗资金。
侦查员按照中国银监会、公安部联合下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在自治区反诈中心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多方协调,于11月20日成功将受害人阿某被诈骗的20000元现金追回,并返还至受害人手中。
阿某激动的说:“谢谢你们,警察同志,要不是你们行动迅速,我被骗的钱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拿回来,太感谢你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