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目标”和“小目标”】全国道德模范陈贤的小目标:走遍皮山开展法治宣传

2017年11月29日 16:53   来源:天山网原创

11月24日中午,已经下班了,陈贤仍在整理卷宗。

  天山网讯(记者王娜 通讯员白雪晴摄影报道)3年多的时间里,她从安徽去了西藏、内蒙古、新疆的边远地区,从事法律援助工作。高原的紫外线、大漠的风沙让她病痛缠身,让她容颜变得粗糙黝黑,但她执着前行,为贫弱群众传递法治的温度。

  出于感恩当律师

  她叫陈贤,是一名70后律师,来自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目前正在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服务于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在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中被评为“助人为乐类”道德模范。

  11月24日中午,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劳动仲裁接待大厅法律服务窗口,陈贤正低头整理卷宗。忙碌之余,她接了一个电话,婉拒了家乡的一个颁奖典礼。因为年底了,农民工维权案件较多,她不想因为领奖而耽误办案。“好多人都等着打完官司回老家团聚呢。”陈贤说。

  说到回家团聚,陈贤其实恨不得立刻飞回家乡,照顾多日高烧不退的丈夫曹旭。他们夫妻二人,一同转行当律师,一同参加志愿服务,一同荣获全国道德模范的荣誉。但为了让更多农民工早日结案回乡,她压制了回家的念头。

  陈贤说,她当律师主要是出于感恩。她在上高中二年级时父亲病逝,留下母亲和他们兄弟姐妹四人相依为命,生活十分困难。班主任号召同学为她捐款交学费,才使她顺利完成学业。从那时起,她就立志,以后一定要多做好事回报社会。

  2008、2009年,陈贤和丈夫相继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当上律师。执业后,她办理的大多是法律援助案件。申请法律援助的都是贫弱群众,她从没想过为了提高结案率而挑选容易的案件,凡是符合条件的她都办。因为她懂得,人在困境中多么渴望得到帮助。

  到边疆参加志愿服务

  2013年,儿子考上大学,陈贤决定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到西藏的艰苦地方开展法律援助。经过严格筛选,她进藏参加志愿者行动的申请获得批准。2014年7月,陈贤告别亲人和故乡,只身来到昌都市卡若区。

  当地平均海拔3500米,恶劣的自然条件让陈贤出现缺氧、鼻子出血、全身奇痒、久治不愈的感冒等等症状。当地司法局的干警们从吃、住、行等等方面,给予陈贤极大的关心,帮助她克服了水土不服,也坚定了她留下来服务的信心。

  在办案过程中陈贤发现,大部分纠纷产生的原因是人们缺少法律知识或法律意识。于是她利用节假日进学校、社区、牧区开展法普法工作。她的包里随时都装有名片,遇到农民工就递上一张说:“找我咨询法律问题、写诉状、打官司不收费。”

  在西藏的一年间,陈贤开展法制宣传20次,办结案件58起,为当事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多万元,被授予西藏“法律援助群众满意律师”称号。但这一年间,她患上了痛风、双眼白内障,高原的紫外线和风沙让她的容颜变得黝黑粗糙,缺氧无法运动让她体型变胖……

  尽管如此,西藏的志愿服务结束前夕,陈贤再向司法部递交申请,继续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之后,她的丈夫曹旭也放弃了可观的收入和稳定的律师事务所工作,一起递交了申请。夫妻二人被分配至内蒙古,在相距300多公里的两个边境小城开展法律援助。

  今后要走进乡村普法

  2016年7月,陈贤夫妇又来到新疆参加志愿者行动。她被各族群众的工作热情深深打动,服务期满后留在乌鲁木齐决定再干一年。

  实践中,调解一个案件往往比审判一个案件更难更费精力。但陈贤更倾向于调解,因为调解能为当事双方节约时间、金钱、诉讼成本,又可以在调解的过程中以案释法,让当事人学到法律知识,让办案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

  不久前,陈贤办结的一起案件中,当事人一时搜集不到证据致使维权屡屡受挫,情绪变得狂躁不安。这名当事人第一次见到陈贤时,竟然连续一个多小时对她怒吼发泄心中怨气,甚至质疑她打官司不收费肯定不会出力办案。

  陈贤静静聆听完当事人的倾诉,直到他冷静下来才开始娓娓说法讲理,帮助他办手续。接下来,她又连续多次与用工方负责人联系,摆事实说法理,讲和谐稳定的重要性。最终当事双方答应坐在一起商量解决,案件以调解结案。

  2017年10月,安徽援疆指挥部在和田地区皮山县建立“陈贤律师工作室”,并请陈贤赴当地进行普法宣讲。她为群众讲遗产继承、婚姻家庭、劳动合同法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受到热烈欢迎。

  陈贤说,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接下来,她要利用好“陈贤律师工作室”这个平台,利用节假日走遍皮山县开展法治宣传,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帮助各族群众提高法律意识。

  面对全国道德模范的光荣称号,陈贤表示,会把荣誉当作今后继续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鞭策,不忘初心继续前行,用实际行动让更多人享受公平正义,感受法治的温度。

[责任编辑:张雨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