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征文活动启事

2017年12月01日 17:03   来源:天山网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征文活动启事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鼓励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努力掌握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政治意义、历史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总体安排,自治区党员教育中心、新疆日报社、今日新疆杂志社、天山网、党员之友编辑部联合举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征文活动。

  一、征文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题,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生动笔触抒写党的十八大以来身边发生的可喜变化和感人故事,以真情实感抒发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拥护信赖、对习近平总书记的忠诚爱戴,以理论视角交流研讨对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论断、重大举措的认识理解,以亲身感受记述新疆稳定发展的新成效新气象新进展,以鲜活故事展现广大党员干部以新气象新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生动案例和良好风貌。

  二、征文对象

  全区党员干部群众既可以个人名义参加,也可以多人联名参加,联名参加的须注明执笔人,同时鼓励以单位党组织名义参加。

  三、征文要求

  1、政治立场鲜明。文章内容立场坚定、观点正确,与党的十九大精神保持高度一致,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保持高度一致,与新修订的党章保持高度一致。

  2、重点内容突出。每篇文章聚焦一个主题,抓住重点关键,深入解读内涵、精准把握外延,理论联系实际;说理透彻,文风朴实,文字精炼,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3、文章体裁不限。理论文章、调研报告、经验交流、学习体会、评论、杂文、通讯、散文等均可。涉及人物和事件必须实事求是,杜绝虚构。理论研究文章一般4500字左右;调研报告、经验交流文章一般3000字左右;评论、杂文、通讯、散文一般1500字左右。

  4、其他要求。来稿必须是原创作品,严禁抄袭粘贴,文责自负。

  四、作品使用

  征文优秀作品将在《新疆日报》、《今日新疆》、《党员之友》、天山网、昆仑网、“昆仑网”微信平台等发表。特别优秀的作品,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推荐参加中组部组织的征文活动。

  五、奖励方式

  征文活动结束后,将组织专家评选优秀征文,设置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50名,组织奖10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以适当方式进行表彰。

  六、投稿方式

  征文时间自2017年12月1日开始至2018年4月30日结束。请作者将文稿发送到昆仑网邮箱(xjdyjy@xjkunlun.cn)。征文须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邮箱地址等真实信息;也可将文章邮寄到自治区党员教育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湾街388号,邮编:830002),请在邮寄信封上面注明“征文”字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员教育中心
新疆日报社
今日新疆杂志社
党员之友编辑部
天山网
2017年11月30日
[责任编辑:何晶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