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职人员参加网络学法用法大考 成绩记入个人学法档案

2017年12月01日 18:21   来源:天山网原创

  天山网讯(记者王娜 通讯员陈磊报道)2017年12月1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即日起至12月4日,2017年度全疆公职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在全疆范围内统一进行。

  为适应“互联网+法治宣传”新形势、加强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此次全疆公职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的内容为,自治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法宣在线”所列的《2017年全疆网络学法用法必学内容》。具体包括《宪法》《刑法》《反恐怖主义法》《国家安全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自治区实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自治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和安排部署等。

  根据《关于在全疆公职人员中开展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全疆各级公职人员利用“法宣在线”网络平台和“法宣在线”手机APP日常学法,积分达到5000分方可参加考试。试题由系统随机抽取,试卷满分100分,共45题。考试时间内,有两次答题机会,成绩取最高分值。凡因特殊原因未参加正式考试的和正式考试不及格的人员,可参加补考。经补考仍未合格者,视为当年度学法成绩不合格,记入个人学法档案,并报送相关干部管理部门备案。

  为方便学员参加考试,本次考试的周期为四天,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年度考试的单位,可向县以上同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书面报告,经批准后参加补考。另外,考试严禁代学代考,一经发现将被取消成绩,并予以通报。

  据了解,2015年11月3日,全疆公职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正式启动。

[责任编辑:权治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