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排量车车购税明年恢复10%税率

2017年12月06日 09:00   来源:新疆网

  新疆网讯(记者李宁艳 通讯员杜彦颉报道)还有不足一个月,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下简称小排量车)车购税将恢复10%法定税率征收。这意味着一辆10万元小排量汽车,需多缴2500元税款。

  12月5日,记者从市国税局了解到,受小排量车12月31日车购税减按7.5%的优惠税率征收车购税征收政策截止日期逼近和年关将至购车小高峰等因素影响,截至今年11月底,首府销售了63076辆小排量车,占据新车销售的47%,仅10月、11月小排量车销售13022辆,12月的前四日达到901辆。

  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管理处处长王鲁鹏说,可以预见的是,受此影响,近期首府小排量车交易将达到最后快速冲刺阶段。

  国家税务总局对购置小排量车2015年10月起减半征收车购税,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执行减按7.5%的优惠税率征收车购税,截至今年11月底,乌鲁木齐市新增车辆13.4万余辆,同比增长8.7%,共征收车购税17.76亿元,同比增长19.35%,共减免车购税1.68亿元,平均每辆小排量车减免了2600多元。

[责任编辑:李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