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发放2016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金2158万元

2017年12月06日 15:27   来源:天山网原创

  天山网讯(通讯员张祖栋 张国辉 刘虹报道)“前些天,我领到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资金3.1万元,正好可以用这笔钱购买冬季牛羊吃的草料了,感谢党的好政策,感谢政府对我们牧民的扶持。”近日,新疆乌苏市马吉克牧场牧业二队的牧民多达说。

  多达家里养着二百多只羊和十几头牛,是牧场的养殖大户。近日,马吉克牧场草原监理站工作人员开展了第一批2016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共计发放补助资金276万元,涉及250户牧民。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是国家促进牧民增收的一项惠民工程,也是近年来乌苏市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作之一。对退化严重的温性荒漠、高寒荒漠和高寒草原实行禁牧封育,按照每年每亩6元的标准给予禁牧补助;对禁牧区域以外的草原根据承载能力核定合理载畜量,实施草畜平衡管理,对履行草畜平衡义务的牧民按照每年每亩2.5元的测算标准给予草畜平衡奖励。2016年,乌苏市共落实草原补助总面积1264万亩,其中禁牧草原254万亩,实施草畜平衡化管理1010万亩,发放补助资金共计4049万元。补助资金采用“一卡通”的方式直接发放到牧民手中,无金融点的补助奖励资金可直接发放到户,所有补助资金的发放都要实行公示。截至目前,乌苏市共发放第一批2016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资金2158万元,其中发放禁牧补贴资金665.9万元,涉及牧民604户;发放草畜平衡补助资金1492万元,涉及牧民1065户。

  乌苏市畜牧兽医局草原监理站站长乌马尔说:“经过前期广泛宣传,使每户牧民充分了解草原生态保护补助的政策内容。牧民只有在正确履行了当年禁牧和草畜平衡责任与义务后,才能享受国家的补助奖励资金。在补助奖励资金发放到户的基础上,引导牧民将资金用于畜牧业生产设施改善和购置生产资料,增强畜牧业自我发展能力,发挥好补助奖励资金在牧民生产增收中的作用。”

[责任编辑:崔导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