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新疆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发展

新疆出台4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创新政策

2017年12月12日 18:27   来源:天山网原创

  天山网讯(记者赵敏报道)近日,自治区出台4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创新政策,对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聘任管理等方面进行政策创新,以助力新疆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发展。

  12月12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自治区人社厅近日印发《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明确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跨岗位类别转岗聘任时间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自治区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一级岗位聘任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改进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统一简称《通知》)等4个通知,分别从四个方面进行了政策创新。

  首先是立足区地县乡四级事业单位招聘实际,从区域层级上,对自治区级和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可以简化程序,通过考核招聘。

  对于野外艰苦岗位,如煤炭、地质、测绘、考古等,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也可以简化程序,通过考核招聘。

  其次,是在前期事业单位人员跨类别转岗政策基础上,对跨岗位类别转岗聘任时间进行明确,以单位党委(党组)下达的聘任(任命)文件时间作为人员转岗聘任时间,这样即符合干部任免起止时间要求,也可以更好地促进岗位之间科学合理流动。

  第三是加强事业单位高技能人才岗位聘任,对已取得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资格的,男年满55周岁及以上,工作年限30年以上;女年满45周岁及以上,工作年限25年以上人员,可不受岗位职数限制,聘任至工勤技能一级岗位,并兑现相应岗位待遇,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发展。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任条件也有调整,取消在正高级岗位工作满5年年限制,拓宽高层次获奖聘任范围。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自治区科技进步奖突出贡献奖获得者,以及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三),自治区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专利奖特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均为第一)纳入岗位聘任所需条件中。

  此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任条件调整,长年在基层工作、奉献基层的高层次人才,也将得到更好的回报,对于南疆四地州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工作满8年的优秀人才,可以直接聘任至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责任编辑:李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