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台4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创新举措

2017年12月13日 10:36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讯(记者李春霞报道)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破除事业单位发展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近日,我区出台4项举措,创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解决好岗位聘用中存在的热点问题,建设高素质事业单位人才队伍。

  我区创新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从区域层级上,对自治区级和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可以简化程序,通过考核招聘;从岗位类别上,对急需紧缺专业、脱贫攻坚、维稳等岗位,自治区级和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招聘具有国家重点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地(州、市)、县(市、区)招聘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可以简化程序,通过考核招聘;对于野外艰苦岗位,如煤炭、地质、测绘、考古等,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也可以简化程序,通过考核招聘。

  据悉,采取考核方式公开招聘时,考核的评分标准由单位根据实际、职责任务制定,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进行,同时可根据岗位特点,增加专业测试、试讲等方式进行考核。

  我区改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任,对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任条件进行合理调整,取消在正高级岗位工作满5年限制,拓宽高层次获奖聘任范围;对于南疆四地州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工作满8年的优秀人才,可以直接聘任至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使长年在南疆四地州工作高层次人才能够得到更好的回报,引导高层次人才投身南疆四地州建设。

  我区加强事业单位高技能人才岗位聘任,对已取得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资格的,男年满55周岁及以上,工作年限30年以上;女年满45周岁及以上,工作年限25年以上人员,可不受岗位职数限制,聘任至工勤技能一级岗位,并兑现相应岗位待遇,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发展。

  我区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跨岗位类别转岗聘任时间进行明确,以单位党委(党组)下达的聘任(任命)文件时间作为人员转岗聘任时间,既符合干部任免起止时间要求,也更好地促进岗位之间科学合理流动。

[责任编辑:罗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