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德阳遗弃女婴父母被依法撤销监护人资格

2017年12月13日 17:54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成都12月13日电(记者 谢佼)因拒不履行抚养监护义务,四川德阳女童丹丹(化名)的亲生父母被判决撤销监护人资格。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探索建立的少年和家事审判庭制度,为未成年人保护提供了保障。

  据旌阳区人民法院介绍,女子李某婚内出轨,和男子张某交往并怀孕。2015年5月2日,李某分娩出女婴丹丹,两日后李某将丹丹遗弃在市区一巷子口,被过路群众发现报警。民警将丹丹送交旌阳区社会福利院。福利院于2015年5月5日与善良的林姓夫妇签订助养协议,丹丹由该夫妇协助抚养至今。

  2015年7月29日,德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李某和张某是丹丹的亲生父母。2016年1月12日,李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刑满释放后仍拒绝抚养丹丹。生父张某知道丹丹的存在后,也从未履行抚养监护义务。丹丹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也拒绝履行监护职责。

  旌阳区人民法院少年和家事审判庭受理了由旌阳区民政局提起的申请。审理查明,李某在丹丹出生两日后的遗弃行为,严重损害了被监护人的身心健康;张某拒不履行监护职责,致使被监护人处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危险境地,依法判决撤销两人的监护人资格。旌阳区民政局被授予监护权,成了丹丹的新家长。李某因遗弃罪另案判决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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