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 建涉案物品管理中心(图)

2017年12月19日 09:43   来源:都市消费晨报

  都市消费晨报讯(记者石丰森 豆兴军摄影报道)十余平方米的房间有3排架子,架子上的塑料盒里装着手机、钱包等物品,而玉石、黄金、珠宝等贵重物品则被锁在保险柜中。这些都是涉案物品,入库时间、涉及何种案件、是否被取出,在涉案财物保管室的登记本和电脑上都有详细登记。这是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沙区分局对涉案财物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的一个缩影。

乌鲁木齐市沙区分局刑警大队民警王楠正在整理涉案财物。

  《自治区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健全涉案财物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办案人员与保管人员相分离机制,建设涉案物品管理中心;严格执行刑事案件涉案物品随案移交制度,推动建立跨部门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平台和管理场所。

  12月18日,自治区公安厅法制总队副总队长蔡红剑介绍,目前全区一线办案单位均设立了涉案财物保管室,部分具备条件的县级公安机关设立了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有专人管理,严格实行扣管分离,涉案财物管理清晰有序。

  “涉案财物扣押后,24小时内要送到涉案财物保管室。”沙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大队长朱岩玲介绍,涉案物品扣押要在两名以上民警及一名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清点,逐一登记,并出具扣押决定书(或者证据保全决定书)和物品清单。法律文书上会写明涉及的案件、物品种类和数量。

  扣押时,小件物品要用密封袋进行封存,要对物品型号、规格、颜色进行详细登记,黄金等物品还要进行称重。朱岩岭说:“涉案财物管理实行专人保管、办案人员与保管人员分离机制,民警和保管人员相互监督,杜绝了使用、挪用涉案物品现象。涉案财物保管室装有自动感应监控设备,只要有人进入,监控便会自动拍摄。”

  沙区分局刑警大队民警王楠说,涉案财物管理室的物品实行精细化管理,进出库都要进行详细登记,根据不同物品,实行不同管理。“一般物品标明案件、数量,会装到蓝色塑料箱中,黄金等贵重物品,标明颜色、规格、重量,会锁到贵重物品保险柜中。”

  对于房产、机械等不便移动的大型物品,登记后会进行查封,此外,沙区分局还设有专门停车场用于停放扣押的机动车辆。

  “案件中扣押的苹果、梨、蔬菜等不易保存的物品,如找不到受害人无法及时发还或权属不明不易及时发还的,我们会进行拍卖,将拍卖所得钱款返还受害人或移送检察机关。”朱岩玲介绍,对于缴获的现金,会缴存到分局警务保障室专设的银行账户中。对于案件中缴获的违规违禁物品,如假烟、假酒、毒品等会进行销毁,还有部分涉案物品会上交国库。

  据介绍,案件侦办过程中,对于权属明确的,会及时发还受害人。

  蔡红剑说,目前,全区一线办案单位均设立了涉案财物保管室,其中乌鲁木齐市、伊宁市、昌吉市、奇台县、库尔勒市等地公安机关涉案场所建设水平步入全国一流行列,实现了智能化、专业化分类管理。

[责任编辑:张雨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