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规划(2016—2030 年)》出台

新疆打造“一核两翼”区域金融中心

乌鲁木齐是核心,喀什和霍尔果斯是次中心

2017年12月20日 09:33   来源:新疆网

  新疆网讯(记者郭玲报道)新疆要打造“一核两翼”的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区域金融中心——乌鲁木齐是核心,喀什和霍尔果斯是次中心。

  日前,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印发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规划(2016-2030年)》,规划明确建设“一核两翼”的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区域金融中心:将乌鲁木齐建设成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区域金融中心中央区,将喀什和霍尔果斯分别打造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区域金融中心的次中心。

  12月19日,记者从自治区发改委获悉,自治区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的发展目标是:到2030年,构建功能完备,立足新疆、面向中亚和南亚,辐射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的区域性金融中心。

  新疆建设区域金融中心,将着力打造三大特色金融基地,乌鲁木齐作为核心,将打造“一区、三中心、三所”的区域性金融综合服务基地。

  未来在乌鲁木齐,将规划出一定区域建设具有国际水准、地标性的“金融专属区”,在专属区内实行特殊的财税、土地政策;还将重点打造区域性黄金交易中心、区域性货币交易中心和区域性清算中心;也将推动设立区域性证券交易所、区域性商品期货交易所和区域性产权交易所。

  次中心的喀什和霍尔果斯,将分别建设金融贸易基地和跨境金融服务基地。喀什将建设金融贸易创新示范区,建成南疆四地州以及国家向西开放的重要金融平台;霍尔果斯将建设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跨境金融服务中心,打造成区域性国际金融港,着力支持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家的货币流通与金融合作,为国内企业和中亚企业提供“境内关外”的金融服务。

  新疆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疆内打造“一核两翼”,疆外实现“内联外通”。通过加强与北京、上海、深圳、香港金融中心的合作,搭建与四大金融中心相联通的外汇、证券、黄金、能源金融、碳排放等交易平台。推进金融对外开放,加强与沿线国家和国际金融组织间的金融合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提供融资保障。

  近年来,新疆积极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先后出台了交通枢纽中心、商贸物流中心、医疗服务中心、区域金融中心等专项规划,还在十九大召开之后筹划了未来三年的28项重点任务,在新形势下加快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

  新疆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成绩有目共睹,在全国31个省区市参与“一带一路”综合指数排名中,新疆排名第九。

[责任编辑:张雨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