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全面推行河长制 守护绿水青山(图)

2018年01月09日 13:00   来源:新疆经济报

1月4日,天鹅泉的美景吸引了许多游人来观赏、拍摄。

  新疆经济报讯(记者任华  邓秀青摄影报道)入冬以来,200多只疣鼻天鹅从哈萨克斯坦陆续进入伊宁县天鹅泉湿地保护区。因独特的生态环境,这里已成为国内最大的疣鼻天鹅栖息地。

  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去年开始推行“河长制”以来,伊犁河谷的水生态正开始变得越来越好,各族百姓享受着绿色发展带来的成果。

  积极推行“河长制”

  伊犁河是新疆三大河流之一,是伊犁哈萨克自治州400多万各族人民的母亲河。

  然而,伊犁河的生态环境曾令人担忧。“前些年,伊犁河沿线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乱象屡禁不绝,造成河流水质下降,流域生态环境破坏。”伊宁市民冶喜英说。

  2017年2月,伊犁州积极推行河长制,4月正式成立由主管领导和22个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州级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截至11月底,州直八县三市及114个有河(渠道)乡镇场均完成河长制实施方案批复,实施范围延伸至村级。伊犁州直共任命州级、县(市)级、乡级总河长247名,党政“一把手”任河长,是辖区内河湖管护第一责任人。

  “针对不同的河流,州党委实施不同的策略进行保护,明确工作方向和风险点,建立河长巡察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解决。”伊犁州全面推行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州水利局局长赵树海说。 经与塔城地区、兵团对接后,伊犁州直实际管护河流260条,将包括伊犁河及三大支流在内的河流、湿地、湖泊、水库、干渠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将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扩展到整个伊犁河谷及奎屯河奎屯市段,按照“一河一策”的要求,完善编制保护规划。

  落实任务出实招

  “实施河长制六项任务之一就是加大对水资源和水域岸线的保护。”赵树海说,伊犁州围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六项任务推进河长制工作。印发了《伊犁州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要点》,投入1800余万元,对伊犁州主要河段进行监控。

  记者了解到,伊犁州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制度,严格工业园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核,坚决把不符合“三条红线”控制指标的项目一律挡在门外;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新疆二期伊犁州直取用水监控体系监测点也已开工建设,将为伊犁州直实施最严格水源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伊犁州在加强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中敢于亮剑,在加强水污染防治中敢出实招,在加强水环境治理中敢出新招,在加强水生态修复中敢用实劲,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赵树海说。

  新源县根据河长制工作任务要求,对恰普河河段和巩乃斯河河段河道内的砂厂、砖厂、破碎厂等12家企业逐户下达了关停及整改通知书,给还在生产的五家企业的动力设备贴了封条。

  伊宁县对水环境治理实行分片划区管理,20个乡镇分6个片区,分别由6家单位负责,且每个乡镇配备一名河流警长。对污染点位、污染类别、整治难点等详细摸底调查,分6个片区建立包片整改台账,责任到人,环境整改效果明显。

  伊宁市对伊犁河流域重点河段、水源地、湿地巡查并进行联合执法,拆除采砂船8艘,清渠、渠道清淤及河道环境整治300余公里;全面启动伊犁河、皮里青河、吉尔格朗河、北岸干渠“三河一渠”防洪景观综合整治工程,有序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

  建立四级河长体系

  2017年10月18日,伊犁河北岸景观大道醒目位置设置的自治州总河长公示牌正式揭牌。通过公示牌,人们对这条河流的起始点、长度、河长联系电话及职责、整治目标一目了然。

  截至2017年底,州直各县市、乡级河长公示牌陆续在河流经过的人流密集处竖立197块。

  根据自治区建立区、州、县、乡四级河长制体系的要求,截至2017底,伊犁州已初步建立四级河长体系,并推行“4+1”模式,将河长制推行至村级。除247名总河长外,州、县(市)、乡任命分级分段河(库)长328名,做到“每条河都有河长”,并任命村级河长725名。州直各级河长已全部开展责任河段巡河任务,各级河长办将继续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完善兵地协调机制,强化考核,落实责任。

  “‘河长制’是我们更好地保护水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有力的抓手。”赵树海说,今后,伊犁州还要将河长制细化实化,各级河长切实开展认河、巡河、管河、护河,管住河流的“毛细血管”,让河长制的实施为伊犁各族群众造福。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绰霍尔乡乡长文新自2017年5月担任伊犁河绰霍尔段副河长以来,每周至少都会到河段巡视一次,他告诉记者:“河流有人管了、次生林有人管了,人为破坏河流、湿地公园,还有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少了,环境污染,特别是河流的污染,比以前有明显好转。”

  “到2018年6月前,我们将全面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河湖管理体系;到2020年,有效遏制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现象,维护河湖生态安全,基本建成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伊犁州党委副书记、州长库尔玛什 · 斯尔江说。

       短评

       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的福祉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江河湖泊是地球的血脉、生命的源泉、文明的摇篮,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支撑。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的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

  新疆河湖水环境状况总体良好,但河湖保护管理中也存在着问题:经济社会用水总量居高不下、水污染风险正在加大、河道采砂管理体制不顺畅、河湖确权划界进展缓慢等,对水生态环境带来很大影响。

  推行河长制,正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美丽中国的重大战略,也是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要举措,更是解决新疆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和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

  推行河长制,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使污染治理形成一盘棋,密切配合协调,真正做到凝心聚力。

  推行河长制,正是为了守护住这片“绿水青山”。伊犁州在推行河长制的过程中率先而为,初步在伊犁河流域建立科学、规范、有序的管理机制,生态和经济效益已初步显现。做好河长制工作,不仅有效保护好伊犁州的生态环境,更对今年6月我区全面实施河长制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责任编辑:张赏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