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快递员首日偷走价值5万余元物品 男子应聘工作只为盗窃

2018年01月18日 16:22   来源:新疆法制报

  新疆法制报讯(记者陈泽华 通讯员尹新星报道)“他外表看上去很老实,没想到第一天上班就干出这样的事。”当初带着犯罪嫌疑人上班的朱林回忆说。

  2017年10月15日,20岁的龚军应聘到乌鲁木齐市一家快递公司上班。因为对业务不熟悉,次日,龚军跟着师傅朱林工作。

  当天13时许,两人到乌市光明路附近送快递。

  “当时我去卫生巷送快递,让龚军在祥和大厦一楼大厅看着其他快递,大约40分钟后,我发现他不见了。”朱林回忆,“我赶紧给他打电话,但一直没有打通。”联系不上龚军,他只好独自发送其他快递。

  当天21时许,朱林发现少了一件快递,他无法确定是谁拿走的,只好报警。

  新民路派出所民警接到报案赶到现场,调取了大厦周边的监控画面,还原了事情的经过。

  原来,当朱林去送快递时,龚军开始忙碌了,他在一堆快递中不停翻找,最终在众多快递中选择了一件,脱下外套将其包起来,迅速走出大厦,然后沿着大厦墙边溜走了。

  随后,办案民警叫来朱林让其辨认,朱林很确定地说,画面中的男子正是龚军。

  同年12月18日凌晨,办案民警在火车上将龚军抓获。

  讯问中,龚军交代,他应聘工作目的就是为了伺机盗取物品变现。他在每个单位上班,大多一两天,最长不超过两个月。当天,他见朱林去送快递,留下自己看守,心里顿生贪念。他从众多快递中选了一件包装比较特别的快递仓皇逃离。

  “你为什么要偷那件快递?”民警问。

  “第一天上班,师傅给我讲过一些基本知识,他说贵重的物品一般都有保价,而且包装也不同于其他快递。保价越高,物品越贵重。我看到那件物品保价8万余元,心想肯定是值钱的东西,所以拿上就跑了。”龚军交代。

  得手后,龚军沿着乌市新华北路一直走到二道桥附近,找了一家店铺,跟老板商量价格,打算以1000元的价格变卖。但店主有点不相信是真货,先给了龚军100元。第二天,龚军再次去找那位老板,对方又给了他900元。

  拿到钱后,龚军准备坐火车回四川老家。2017年10月17日,他来到火车站附近,开了一间钟点房。当天22时许,龚军上了火车,但最终落网。

  “被盗物品是两条翡翠项链,失主花了6万多元从福建购买的。经过物价部门鉴定,定价为56000元,现在已追回。”办案民警说。

  龚军今年20岁。

  “他未满16岁时就多次盗窃,18岁后因盗窃先后被公安机关处理过两次。”办案民警告诉记者。

  随后,警方还了解到,2017年9月,龚军到南湖路附近一家酒店应聘当服务员,上班几天后,他把同事的平板电脑偷走了。

  “这件事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以后在招聘快递员时,一定要多留意,除了要完善上岗培训制度之外,还应建立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涉案快递公司天山区片区负责人说。

  目前,龚军因涉嫌盗窃罪已被警方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翟文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