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责任 增强合力

2018年01月28日 13:46   来源:天山网原创

  新纪宣

  2018年1月27日——注定是一个载入新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史册的日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罗东川,在挂牌后的自治区纪委监委干部大会上指出:“这标志着自治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迈出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关键一步。”而迈出的这个“关键一步”,既预示着新疆各级监察机关责任的提升,也昭示着自治区各方反腐败力量资源的整合与汇聚。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必然要求;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实现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有机统一的有力举措。

  国家监察体制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原有的行政监察制度始终没有解决好“监督全覆盖”的问题。行政监察覆盖不到的司法、国企等领域,依然是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灾区。仅以我区为例,原来的行政监察对象只有22.1万人;而改革后的监察体制,监察对象扩大到116万人,既实现了对全区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也实现了与党的监督相衔接、相吻合。对于自治区各级监察委员会而言,责任的提升是毋庸置疑的。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受国际国内环境各种因素的影响,我们党面临的执政环境仍然是复杂的,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因素也是复杂的。”这一论述指明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的原因,也再次证实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判断。一指禅固然神勇,而五指紧握的铁拳才能将腐败打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需要构建由党统一指挥并覆盖全面、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将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机贯通起来,深度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切实增强监督合力。

  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具有高度的内在一致性,又具有高度的融合互补性。“用纪律管住全党”和“用法律管住全体”,是摆在新的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新要求、新任务。“重整行装再出发”。只要我们时刻保持“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英雄气概和“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斗争精神,就能够有效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就能够营造并保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责任编辑:李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