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改持续释放红利 切实减轻病患负担

2018年02月06日 11:53   来源:新疆经济报

  新疆经济报讯(记者王玉召报道)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要完善国民健康政策,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启动全疆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按病种收费改革,首批100个病种实行最高限价。这意味着看病的价格有了参照标准。药价降了、诊疗费降了、病患负担小了、看病更方便了……新疆医改持续释放红利,一系列喜人的变化让各族群众有了更多获得感。

  全面取消药品加成

  一直以来,国家将取消药品加成作为破除“以药养医”机制的突破口。

  1月16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助理李常青说:“本轮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最大亮点是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部分补偿医院减少的合理收入,将原来医疗机构运行由药品加成、服务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补偿渠道,改为只由服务收入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一举结束了60多年‘以药补医’的历史。”

  在取消药品加成的基础上,又进一步降低医用耗材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化验的价格。其中,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检查类项目价格降低15%、化验类项目价格降低15%,二级和一级公立医疗机构检查类项目价格降低19%,化验类项目价格降低20%;上调了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形成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规范(试行版)》,于2017年9月9日在全区稳妥有序实施。

  按照自治区发改委医药和服务价格处测算,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患者费用总体负担没有增加,但就患者个体而言,因就诊疾病、治疗方案、治疗周期等方面存在个性差异,会有不同影响。

  以今冬暴发的流感为例,改革前,患者在三甲医院门诊治疗费用平均在700元左右;改革后,虽然体现主任医师技能和劳务价值的诊察费用提高了8元,但患者血常规化验费降低了4元,胸部正位片价格降低了14元,治疗乙型流感常用的奥司他韦(进口)药品降低了35元,其他配合药品价格也有不同程度的降低,总体治疗费用在620元左右,较改革前降低了80元,下降幅度12%。

  改按项目收费为按病种收费

  全疆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按病种收费改革,首批100个病种实行最高限价。此次纳入按病种收费改革的100个病种,主要常见病包括糖尿病、支气管哮喘发作、急性单纯性阑尾炎、胆囊炎、胆囊息肉、胆结石、带状疱疹等各类疾病。

  医疗服务按病种收费是指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以病种为计价单位向患者收取费用,包含了患者住院期间所发生的诊断与治疗等全部费用,即从患者入院,按照病种治疗管理流程接受规范化诊疗最终达到疗效标准出院,整个过程中所发生的诊断、治疗、手术、麻醉、检查、检验、护理以及床位、药品、医用材料等各种费用。

  改按项目收费为按病种收费可以进一步降低患者费用负担。以支气管肺癌患者为例,自治区三家大型医院2014年至2016年加权平均结算费用分别为82600元、90184元、54851元。2017年9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规范(试行版)》实施后,该病种在医院实际发生费用为73800元,其中:检查、检验费近15000元,占总费用20%;材料费31000元,占总费用42%。

  日前,自治区发改委医药和服务价格处处长段丽介绍:“为有效控制检查、检验和耗材费用,切实减轻患者负担,经核算并与其他省区对比后,最终将该病种收费标准核定为45000元,较医院实际发生费用的73800元降低了39.6%。”

  让群众享受更多医改红利

  新疆医改的叠加效应正在显现,根本就是要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这一民生大事。

  下一步,自治区发改委还将在全区取消医疗器械耗材加成收入,并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确定相关指标体系,系统提出逐步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方法、路径和具体步骤,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让全疆各族群众分享到医改的更多红利,并且能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

  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综合监管机制,卫生计生、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药品监督等部门都将加大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医疗服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做到举报必查、违法必究,露头就打,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将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切实维护患者合法利益。

  为方便群众咨询、举报,自治区畅通4条热线服务电话,其中:医疗行为规范问题,可拨打12320卫生服务热线;价格违法问题,可以通过12358价格举报电话、网络等形式咨询、举报,并注意保留好证据材料;医保报销问题,可拨打12333医疗保险服务热线;社会救助政策问题,可拨打96156服务热线。

[责任编辑:罗晓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