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轨城乡居民受益多

2018年02月11日 12:03   来源:塔城日报

  天山网讯(通讯员王冬祥报道)这几天,塔城市也门勒乡六升村65岁的村民凡玉香了了一桩心事,因为用于治疗冠心病心衰的丹参多酚可以报销了。

  据了解,凡玉香患有冠心病心衰,以前治疗效果好的丹参多酚不在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之内,个人负担重。自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正式并轨运行后,药品目录扩大了,丹参多酚在报销范围内,让凡玉香切身享受到了整合之后带来的优惠政策。

  从今年1月1日起,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正式并轨运行,统一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族群众参保缴费、就医报销等不再有城乡差别,不再区分城镇和农村户籍,覆盖所有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截至2月6日,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诊28005人次,统筹支付(报销)2662.83万元。

  据了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轨后,定点医院增多,就医选择范围扩大,看病更方便;报销药品种类增多,农民看病花钱更少;报销比例更高,报销上限提升;参保门槛降低,受益人群更多;报销更方便,实行即时结算,个人先行垫付终结等。

  原新农合参保人员药品使用范围从原有不足1500种扩大到近3000种、四种特殊大病(各种恶性肿瘤门诊放疗化疗、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抗排斥治疗、慢性活动性肝炎)不用住院,也可报销;原城镇居民政策里增加了门诊特殊慢性病和门诊统筹,最高支付限额由7万元提高到8万元等。

  同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药品的目录将会增加,所有城乡参保居民总体待遇会有所提高,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责任编辑:翟文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