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交警特别提醒:3月1日窗口处理交通违法规则没变化

2018年02月28日 10:59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微信

  扎堆、排队,随着3月1日的临近,乌鲁木齐乃至高速路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都人满为患,大伙都担心日后这交通违法处理起来增加了难度,就不方便了。

  今日,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提醒广大市民,目前不用扎堆处理,因为,3月1日起,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的办事流程及规则并没有任何变化,仍旧跟现行方式一样。而3月1日起实施的销分新规,仅是针对通过自助渠道处理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也就是通过网上处理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须先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且只能处理绑定之后产生的交通违法。这只是为更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新增了一条网上处理渠道而已。

处理他人车交通违法须先绑定 是误读

  借朋友车外出、租车旅游,其实日常生活中开他人车辆的机会并不少,这也是不少有车一族在看到网传的3月1日新规后,担心的地方。

  然而,乌鲁木齐交警介绍,3月1日的新规只是网上处理交通违法多了一项便民举措,就是可以处理非本人名下车辆的交通违法而已,而所谓的绑定信息,也仅是网上处理需要的基本要求而已。

  因此,处理非本人名下车辆交通违法,须先绑定信息,仅限于网上处理,在各交警大队窗口处理交通违法,并没有新增此项规定,窗口处理违法跟目前的处理流程及要求一样,不受任何影响。

通过手机备案他人车辆 无需面签

  来乌鲁木齐各业务窗口办理业务的市民中,还有一部分是急着来面签的,因为他们想要快速绑定家里的爱车,或是朋友的车辆,为以后开车发生交通违法后处理方便。

  对此,警方也提醒广大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完成用户注册后,即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不需要面签。

备案非本人名下车辆后 可随时解除

  新规规定,通过网上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业务,可避免在各交警大队窗口排队办理的麻烦。

  因此,通过网上备案,一个驾驶人最多可以同时备案三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一辆机动车最多被车主以外的三个驾驶人备案。

  当然,驾驶人也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业务窗口随时解除已备案的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解除后可重新申请备案其他机动车。

[责任编辑:李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