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基层司法所

2018年02月28日 13:21   来源:新疆法制报

  新疆法制报讯(记者房佳伟 通讯员曹亚林报道)普法,怎么“普”?是“眉毛胡子一把抓”,还是“搂草打兔子”?兵团第八师134团司法所给出了样本:精准普法、针对性强;结果是:成效突出、群众点赞。

  精准普法:身边案警示身边人

  1月31日,在134团26连连部,一堂法治宣讲课正在进行,百余名职工群众围坐在会议室,聚精会神地听134团司法所干警施学会“讲故事”。

  这些“故事”就发生在大家身边。

  2016年9月20日凌晨,134团职工王某酒后驾车与杨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杨某死亡,王某弃车逃逸被抓获后,被当地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附带民事赔偿受害人家属42万余元。

  2017年5月,种植大户王某与务工人员马某发生口角,继而演变成互殴,导致马某手骨骨折,构成二级轻伤。当年11月,经司法所调解,王某向马某支付各项费用3万余元,并因故意伤害罪被处以刑罚。

  这些发生在身边的案例让134团职工齐军(化名)深感震撼:“我没有想到,平常在电视上看到的案件竟然发生在身边。”

  通过案件讲法律,通过实例说教训。这样一堂法治课结束,职工们学到的可真不少:酒后不能驾车、发生事故不能逃逸……

  “原来‘君子动口不动手’‘有话好好说’,绝不是平时说说而已,如果做不到,很容易酿成法律后果。”齐军说。

  效果凸显:身边案反思身边事

  134团司法所这种“对症下药”的普法模式并非一蹴而就。

  该所只有4名工作人员,要想在繁杂的日常事务之余做好普法工作,必须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精准性。

  年前,施学会在团部中学集中为29连的200多名职工群众讲法治课。

  团场职工群众主要以农业种植为主要收入来源,冬天农活最少,人清闲。借此时机,司法所梳理当年发生在当地的各类刑事案件,从中寻找共同点,形成宣讲主题,而后联合团场相关单位及各连队、社区,在冬闲时节扎实开展持续性、全覆盖的普法活动。

  这样的普法活动已进行多年。在2015—2016年度“科技之冬”巡回法治宣讲活动中,司法干警将普法重点放在了劝酒出事也可能要承担责任、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等方面。

  2016年,该团4名职工因为骗取贷款被判入狱。这一年,司法所将骗贷所承担的法律后果和民间借贷风险作为宣讲重点。法治课讲完没几天,施学会在路上被一名职工拦住:“我上次听你的课了,讲得太好了。现在我家也遇到了一件事,我想听听你的意见。”

  原来,这名职工碍于情面,同意邻居借他的身份证办理贷款。但听施学会讲了骗取贷款的案例,担心自己也惹上官司。

  “法律不是面子,助人的前提是遵守法律,我建议你拒绝邻居的请求,不要轻易把身份证借给他人。”施学会说。

  创新服务:普法效果显现

  普法不拘泥于形式,要看实实在在的效果。据不完全统计,近3年来,134团司法所利用冬闲时节普法,共4.5万人次受到教育。

  司法干警每上完一课都认真听取职工群众的反馈,力求普法效果最大化。

  2016年,该所顺应形势开通了官方微信公众号,鼓励爱面子、害怕隐私暴露的职工群众在后台匿名留言咨询。

  “很多婚姻、继承等方面的问题会涉及到职工群众的难言之隐,他们不方便当面或到司法所来咨询,公众号后台留言是一个很好的通道。”134团司法所所长周卫国说,目前,司法干警在微信公众平台解答法律咨询近百次,发布消息750余条。

  精准普法、接地气普法,134团司法所的做法有效提升了职工群众的法律知识和法治素养。

  自2015年以来,前往司法所进行法律咨询的人次逐年增加,主动到司法所申请人民调解的人数也在逐年增加。讲求实效的普法方式有力引导职工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推进了团场法治建设。

  付出就有收获。2016年9月,134团荣获2011—2015年兵团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团场;2016年11月,周卫国荣获2011—2015年师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翟文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