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保障房申请门槛再放宽

2018年03月01日 10:02   来源:新疆经济报

  新疆经济报讯(记者梁勇报道)今年,乌鲁木齐市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家庭的人均月收入标准由2850元调整至3085元,上调了235元。这是记者28日从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的。

  调整具体内容:一、乌鲁木齐市2017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993元,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082.75元。为便于计算,确定2018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人均月收入申请标准调整为3085元(含3085元)以下。二、人均住房面积申请标准不变,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仍为人均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以下。此标准于2018年2月11日起实行。

  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马晓东说,此次保障房申请标准调整后,原先一个三口之家,月收入8550元(2850元×3)以下才能申请保障房,而按照新标准,9255元(3085元×3)以下就能申请了,这也意味着将有更多市民可以申请保障房。

  据了解,从2007年实施住房保障政策以来,乌鲁木齐市已7次放宽保障性住房申请标准,从最初的人均月收入156元,调整到现在的3085元。

  截至目前,乌鲁木齐市共建设保障性住房79350套,分配入住41661套,惠及10多万中低收入者。

[责任编辑:张赏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