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新疆正式实施《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

2018年03月31日 13:19   来源:天山网原创

  天山网讯(记者刘一鸣 实习生宁静报道)3月30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部门获悉,自治区国税局、地税局共同编制的《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已发布,自4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甚至一次都不用跑,就可以办理涉税事项。”自治区地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副处长鞠远明说。

  据介绍, 除之前已发布的251项“全程网上办”清单外,自治区国税局、地税局又共同组织力量,在国家税务总局原有5类105项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基础上,梳理出包含报告类、发票类、申报类、备案类、证明类等5类118个事项的本地化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编写《‘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指南》,并向社会发布了公告,切实把服务落实在纳税人需求上,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税。

  据了解,《清单》列出了具体业务描述、政策依据、业务流程、资料报送、表单范例等内容,优化了纳税人优惠备案方式,取消按年到办税服务大厅进行备案的要求,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客户端自行办理。此外,税务部门还引进“容缺”受理机制,纳税人即使资料不全,也可先行进行备案,对缺失的事项,由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监督。

[责任编辑:罗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