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新疆首季转移就业贫困家庭劳动力4.1万人

完成年度任务的102.5%

2018年04月13日 10:12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讯(记者李春霞报道)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2日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今年一季度,南疆四地州22个深度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4.1万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02.5%,实现了今年就业扶贫工作的良好开局。

  就业是民生之本。今年一季度,我区深入推进就业惠民工程,把就业扶贫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制定实施了自治区深度贫困地区转移就业脱贫攻坚三年规划(2018—2020),聚焦22个深度贫困县(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创业愿望的劳动者,通过疆内跨地区转移就业,有序扩大转移内地就业规模,转移兵团就业,就地就近转移城镇、企业、园区、“卫星工厂”、“乡镇工场”就业,支持小微创业带动就业,实现3年转移就业10万人,2018年转移就业4万人,确保转移就业人员全部实现稳定就业,贫困家庭每户至少一名劳动力学习掌握一门就业技能,农村零就业贫困家庭至少一名劳动力稳定转移就业。

  我区一季度实现转移就业的4.1万人贫困家庭劳动力中,就地就近转移28319人,疆内跨地区转移8490人,转移援疆省市企业就业2742人,转移兵团就业1449人。据自治区人社厅农民工工作处主任科员帕尔哈提 · 吐尔逊介绍,我区建立县、乡、村转移就业贫困家庭劳动力基本信息台账和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实行实名动态管理到县、到乡、到村、到户、到人,实行转移一批、交接一批、销号一批。强化自治区相关单位、输出地、接收地、用工单位的责任,相互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落实好就业扶贫各项任务。

  据悉,为做好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自治区人社厅已先后派出7个督查组深入到北疆、东疆等劳动力输入地开展督导调研,全面掌握输入地岗位开发、岗前培训、食宿安排等工作落实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解决意见、限期整改落实,确保按时接收。

[责任编辑:罗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