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警方启动打击网络传销专项行动

2018年04月17日 09:13   来源:新疆网

  新疆网讯(记者刘青霞 通讯员吴新燕报道)借助互联网,披着“消费返利”“共享经济”等外衣,从事违法犯罪活动。4月16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获悉,乌鲁木齐警方启动打击网络传销专项行动,重点查处四类活动。

  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网络传销违法活动日益突出,特别是随着移动互联网、网络购物、跨境电商等网络概念和营销方式的发展,打着所谓“微商”“电商”“多层分销”“消费投资”“爱心互助”等名义从事传销活动屡见不鲜。网络传销活动与传统传销相比更加具有隐蔽性、欺骗性和社会危害性,网络传销案件往往具有蔓延速度快、涉及人员多、波及地域广、涉案金额大等特点,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此次和工商部门联合开展整治行动,重点查处四类网络传销活动:一是以“消费返利”“资金互助”“虚拟货币”“投资理财”“网络游戏”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活动;二是假借“慈善”“扶贫”“创新”“均富”“军民融合”等名义,故意歪曲国家有关政策的网络传销活动;三是侵害学生、低保、残疾人员等弱势群体的网络传销活动;四是跨境操纵实施的网络传销活动。

  同时,对于网络传销组织的核心成员、骨干分子、“职业化”参与人以及协助转移资金、提供网站设计和维护的违法犯罪人员,依法严肃查处。

  据了解,自去年以来,乌市公安局经侦部门共破获五起网络传销案件,涉案金额达7000余万元,移送起诉10余人。

[责任编辑:王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