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贼全副武装难逃民警“火眼金睛”

2018年04月25日 13:01   来源:新疆法制报

  新疆法制报讯(记者程佳佳 李晓晓 通讯员李周川报道)窃贼全副武装本以为可瞒天过海,却难逃民警的“火眼金睛”。近日,吐鲁番市高昌区公安局刑侦大队破获两起入室盗窃案件。

  “我家商店的玻璃被砸、防护栏被撬,放在抽屉里的现金和香烟被偷了,价值8600元。”4月4日,辖区居民刘某报警。

  办案民警通过调取案发现场监控发现,犯罪嫌疑人全副武装,作案工具齐全。“他戴着口罩、帽子、手套,反侦察意识很强,我们分析其为惯偷。”办案民警介绍,案发现场也未留下其他痕迹,只能从监控中找线索。

  通过近百次反复观看,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手有残疾,行动不便。同时查看沿线监控,将其落脚点确定在某小区一单元楼。民警与物业对接,结合嫌疑人特征,进一步缩小了侦查范围。

  当民警敲开5楼一家住户了解情况时,只有一名女子在,其客厅茶几上摆放着的一条未拆封的香烟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扫描条形码及与刘某联系后,确认此烟为被盗香烟。该女子称香烟是男朋友热某的,他出去了。

  4月5日18时许,民警在小区门口将热某抓获。

  原来,热某2015年因入室盗窃价值14万元黄金首饰被网上追逃。目前,热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0天后,高昌区公安局刑侦大队又破获了一起入室盗窃案,仅用了12个小时。

  4月15日20时许,16岁的吾某带领民警从葡萄地里将藏匿的平板电脑、香烟、导航仪拿出来时,他没想到民警这么快就找到了他,他还没来得及销赃。

  当日8时,刑侦大队接到居民梁某报警称商店被撬,店内的现金、香烟等物品被盗,价值1.7万元。

  “我们通过案发现场视频发现,该商店是平房,嫌疑人先爬上房顶寻找进口,未果,之后撬门锁进入,并使用毛毯伪装自身,现场遗留一把起子。”办案民警通过视频侦查,最终调取到嫌疑人离开案发现场所使用的电动车图像,该车没有后视镜。并根据电动车行驶路线确定嫌疑人落脚点。

  民警在嫌疑人落脚点附近开展摸排,当摸排到祖某家时,发现一辆没有后视镜的电动车,并在院内烟囱内发现7000余元现金。

  祖某称不知现金从何而来,但其大儿子吾某曾有盗窃前科。

  当日20时许,刑侦大队联合高昌路派出所将犯罪嫌疑人吾某抓获。

[责任编辑:翟文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