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客车非法营运被拦停 “营转非”车辆再营运隐患多

2018年05月04日 16:43   来源:新疆法制报

  新疆法制报讯(记者荣雪颖 通讯员杨姣报道)

  事件经过:“营转非”大客车非法拉载游客

  4月29日23时30分,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乌西大队接到支队指挥中心通知,要求拦截检查沿乌奎高速公路由东向西行驶的某大型客车。

  该车辆于当日23时41分在头屯河收费站被成功拦截。经过民警现场勘查,该车辆核载49人,实载42人。

  交警检查车辆手续时发现,车辆所属单位是新疆某物流有限公司,车辆使用性质为“营转非”(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我是物流公司的员工,车上都是我们单位的同事。”面对交警的检查,驾驶员孙某解释道。

  然而,交警在对乘客进一步了解后发现,事实并非如此,车上41名乘客当中,有3人是新疆某旅行社的工作人员,其余38人互不相识,均是在该旅行社报名参加五家渠市观赏郁金香一日游的游客。

  尽管如此,驾驶员孙某仍辩称:“我只是给朋友帮个忙,把这些人拉出去玩一趟,并没有收他们的钱。”

  “这车是经中介介绍花1000元包的,我们从石河子市出发到五家渠市观赏郁金香,然后再返回石河子,安全返回后付款,驾驶员孙师傅和我们签过确认单。”车内某导游告诉交警,并出示确认单。

  面对确认单,孙某无言以对。交警部门立即协调转运乘客,并将该客车和驾驶员孙某移交昌吉回族自治州道路运输管理局调查处理。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以案说法:“营转非”车辆再营运隐患多

  乌西大队副大队长李想表示,“营转非”车辆再次营运安全隐患较大。首先,“营转非”车辆避开相关检查,车辆安全性能脱离监控后失去保障;其次,“营转非”车辆的驾驶员大多是“接私活”,对于要出行的路线和路况不如专业营运车辆驾驶员熟悉;第三, 由于不在相关部门监管之内,“营转非”车辆容易发生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加之车上乘客人数较多,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道路运输监管部门对于营运车辆的监管非常严格,除落实各项安全检查措施外,在行驶过程中均有实时监控,比如车辆是否存在超速、超载,是否存在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而‘营转非’车辆因为已经退出道路运输市场,车辆在监控之外,运管部门无法监管和掌握其具体情况,安全措施无从落实。”昌吉回族自治州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吕永胜说,非营运车辆参与道路运输经营属于非法运营,运管部门将坚决打击,一旦被查将按照相关规定处以3万元至10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翟文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