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两权”抵押贷款让农村资产“活”起来

2018年05月08日 10:46   来源:新疆经济报

  新疆经济报讯(记者何玲 通讯员冯梅报道)5月2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获悉,2016年以来,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按照“依法有序、自主自愿、稳妥推进、风险可控”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新疆“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有效盘活农村存量资产。据不完全统计,自试点以来全区累计发放“两权”抵押贷款近50亿元。

  呼图壁县是新疆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近年来,该县抢抓农村产权改革和“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政策机遇,以大丰镇红柳塘村为试点,全面实施“整村流转+两权抵押贷款”模式。由红运来合作社统种、统管、统收、统分村里的万亩土地,开展规模化订单种植。据合作社负责人介绍,合作社稳定运行三年来,在实现农业节本增效、农民增产增收方面成效突出,销售收入增长10倍以上,累计实现净利润近千万元。

  不仅如此,规模化生产还大幅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全村65%以上的劳动力从农业中解放出来,村民人均年收入较流转前增加5000元,2017年底达到2.5万元,远高于全疆农牧民1.1万元的人均收入水平。同时村委会拿出合作社一部分的收益,为全体村民购买新农合保险,为70岁以上老人发放养老津贴,让全村人尽享农村改革发展的红利,红柳塘村成为了全疆响当当的富裕村。

  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行长郭建伟介绍,自新疆开展“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以来,自治区试点县(市)地方党政结合实际,主动推进农村各类产权流转、融资和交易,对开展“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给予积极认可和支持。在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的强力推动下,金融机构参与积极性较高,尤其是承办试点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创新推出了“承包土地经营权+三方协议+公证”“农户联保+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保险公司承保”“土地承包经营权+地面附着物”等多种“两权”信贷产品和信贷模式,为新疆实施农村振兴战略不断注入金融活力。

[责任编辑:张赏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