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主任会议

决定本月18日召开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2018年05月09日 11:34   来源:天山网原创

  天山网讯(记者王娜报道)5月7日下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主任会议,决定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本月18日在乌鲁木齐召开。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肖开提 · 依明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关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及安排意见。根据主任会议建议议题,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将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修订草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修订草案)》,审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提请批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吉木乃县萨吾尔山冰川水资源保护区域管理条例〉的决定》的议案、审查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提请批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立法条例》的议案、审查哈密市人大常委会提请批准《哈密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议案,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新疆环境保护规划(2018-2022年)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还审议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民族团结一家亲”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报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人民法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新疆检察机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2017年天山环保执法检查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自治区防沙治沙重点项目实施情况的视察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学军、王永明、巴代、古丽夏提 · 阿不都卡德尔、索跃参加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何晶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