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不退费有失公平 相关部门提醒:购买预付费卡要谨慎

2018年05月09日 12:03   来源:伊犁晚报

  天山网讯(记者李亚锋报道)“因健身房搬迁,新址较远不能按时健身,要求健身房退款却被拒绝。”5月7日,伊宁市民吴先生致电本报热线,称当初办健身卡时,健身房在小区内,现在健身房搬迁至上海城,新址较远影响了他的正常健身。

  吴先生说,他多次要求健身房退还健身卡中未消费的金额,但遭到拒绝。

  针对吴先生遇到的问题,伊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科相关负责人田丰告诉记者,吴先生办理的健身卡为预付费卡,为消费合同的一种形式。消费者购买健身卡后,健身房的合同义务是向消费者提供一定期限内固定场所的健身服务。但吴先生办卡后,未接受完健身房约定提供的健身服务,因此,健身房不退费有失公平,吴先生有权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剩余服务费。

  针对吴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联系了健身房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当初健身房与业主签订了5年的房屋租赁合同,业主收回房屋,健身房也是受害方。“经过协商,大部分会员都已经妥善解决了健身房搬迁造成的一些问题,只有个别会员不同意。”该负责人对记者说,经过沟通,了解到吴先生家确实距健身房新址较远,经过协商双方已妥善解决分歧。

  日常生活中,消费者经常接触到各种各样的预付费卡,如美容美发卡、健身卡、购物卡等,在购买预付费卡时一定要选择信誉度高的商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避免上当受骗。如果市民遇到消费问题可及时拨打12315投诉维权。

[责任编辑:翟文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