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流浪动物该如何安置

2018年05月15日 15:12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讯(记者杨舒涵报道近日,湖南湘潭大学两名大学生被校园内的流浪犬追咬,一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流浪犬咬伤人后如果不及时处理,容易引发后患。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近日发布的情况统计,2017年,全国有502人死于狂犬病。

  解决“流浪犬痼疾”考验着城市的管理水平,同时也折射出城市的文明程度。

  流浪犬救助站多为民间爱心团队组建

  “我住的小区里有两条金毛流浪犬,因主人搬家被抛弃了,如果有好心人愿意养,请和我们联系!”5月3日,在乌鲁木齐某小区物业群里,出现了一则寻求领养的启示。

  “我们一直呼吁,如果不能坚持,最好就不要养犬;给不了它一个家,就不要带它回家。”在位于乌鲁木齐市市郊的一个流浪犬救助站,年逾50岁的负责人“菱花大姐”(当事人的微信名)一边看着260多只流浪犬,一边无奈地摇了摇头。

  2012年,有稳定工作的“菱花大姐”因见不得流浪犬被人恶意殴打、追逐,风餐露宿,便先后收养了几只,有人得知她收养流浪犬后,越送越多,后来她干脆辞职,在市郊租了两间平房专门收养流浪犬,但庞大的开支几乎拖垮了她。

  “救助站所有的公犬都要做绝育手术,一次绝育手术费用200元,房租每月800元,一个月需要75包犬粮,费用在1万多元,犬生病治疗费用一年约3万多元。”负责帮助“菱花大姐”专门收受和统计捐款事项的负责人丁丁告诉记者,如果不是爱心人士的捐款,仅靠个人力量根本无法保证救助站的正常运转。

  据他介绍,乌市目前有十几家流浪犬救助站,都是由民间爱心人士组织建立的,以募捐的方式维持运转。“被送来的犬大多是伤残或生病后被抛弃的犬。”丁丁算了一笔账,一只流浪母犬每年产仔成活6只,其中母犬3只,次年整体数量增加至25只,第三年增加至79只,第四年241只……绝育手术跟不上繁殖的速度,许多流浪犬在城市、农田甚至高速公路上四处流浪,成为一个社会问题。

  流浪犬多为被遗弃的宠物犬

  今年3月,在乌鲁木齐市阿克苏街盛大花园小区内,一只黑白色流浪犬被强行带走。在过去的两年里,这只名为“黑白片”的土犬一直靠居民们的喂养生活。刚刚生育完一窝小崽的它,在外出觅食过程中发现有孩子试图从窝里抱走幼崽,它冲上去朝着孩子屁股上就咬了一口,后来被带走。其他幼崽四散离去后又成为新的流浪犬。

  丁丁告诉记者,在参与救助站工作前,他曾是动物美容师,也走访过一些救助站,流浪犬除了少部分属于走失外,大多是遭主人遗弃的宠物犬。

  在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一位负责人看来,正是由于犬的主人违法遗弃,才使流浪犬无人管束咬伤市民。“因没有主人,无犬证更无法打疫苗,管理难度很大,养犬人的弃养行为会产生一系列社会问题。”

  采访中,新疆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白莉认为,养犬管理涉及多个部门,有关部门应建立足够的收容场所对流浪犬实施集中管理和处理,从而减少公共场所的流浪犬数量。对于社会各界建立的关爱动物社团收容和领养流浪犬,建议给予扶持。

  建议对弃养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乌市沙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乌鲁木齐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养犬人办理养犬证后,将犬转让他人的,应当按规定程序办理变更登记。犬死亡或失踪的,应办理注销手续;未办理注销手续的,不得再养犬。

  “如果发生小区居民被流浪犬咬伤、威胁等举报,派出所民警都会迅速处警,根据犬类的标准核实是否办理了犬证、是否注射疫苗、是否符合养犬的标准,如果不符合,会将犬类收缴并送至流浪动物救助站。”这位负责人说。

  采访中,新疆万和律师事务所主任蒋江说,从源头上来说,要加强养犬登记管理,同时要加大养犬人的责任,对弃养人进行追责;从管理上来说,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养犬监督,对于犬主人确实不愿继续养的犬、无主或无人领养的流浪犬,应该承担兜底责任,实施集中收容,进行无害化处理。

  “现在上海、北京一些城市规定,犬必须植入生物芯片,芯片中要有犬主人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注射疫苗记录等信息。无论是主人遗弃还是自行走失,通过扫描电子芯片可追踪相关信息,督促主人依法养犬。同时,对于违法弃养的,规定更为严厉的处罚,以此来减少流浪犬。”白莉说,目前还需出台一些行政法规,对养犬涉及的各类问题进行进一步规范。

[责任编辑:罗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