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持续实施“五大行动”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2018年05月21日 12:16   来源:阿克苏日报

  天山网讯(记者任红芳 通讯员阿斯燕报道)5月17日,记者从新疆阿克苏地区人社局了解到,根据自治区统一安排,将在阿克苏地区范围内持续实施能力提升、创业引领、校园精准服务、就业帮扶、权益保护“五大行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此次把有就业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就业创业促进计划,运用各项政策措施和服务手段综合施策、精准发力,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全面提升,创新创业活力进一步增强,有就业创业需求的都能得到有针对性的指导服务和政策支持,市场供需匹配效率进一步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确保高校毕业生年终就业率在88%以上。

  能力提升行动的实施对象为自治区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通过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就业指导、个性化辅导与咨询、模拟实训、技能就业专项活动等,全面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

  创业引领行动的实施对象为新疆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完善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政策制度和服务体系,加强创业培训,针对高校毕业生创业不同阶段的需求,开发合适的创业培训课程,使每一个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毕业生都有机会获得创业培训;落实好支持创业的便利化措施,简化工商登记手续,提供企业开户便利,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优惠,为高校毕业生创业开辟“绿色通道”;拓宽多元化资金支持渠道,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提供创业经营场所支持,支持发展一批众创空间等新型平台,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低成本场所支持和孵化服务,并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一定场租补贴。

  校园精准服务行动的实施对象为自治区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通过强化毕业生在校期间就业服务、建立毕业生求职意愿信息数据库、搭建精准对接服务平台、举办“小型化、多样化、专业化”的招聘活动、加大对家庭困难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力度等,为毕业生求职就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就业服务。

  就业帮扶行动的实施对象为新疆籍普通高校毕业生,要求各地将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实名登记和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范围,加强对各类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援助,提供“一对一”指导和服务,优先推荐岗位信息,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创业。

  权益保护行动的实施对象为普通高校毕业生,要求各地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服务,完善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环境,鼓励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或正式劳动合同。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推进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开,健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帮助他们解决好薪酬待遇、职称评定、落户、档案管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等实际问题,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责任编辑:崔导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