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网络商品交易市场呈现八大特征

2017年全疆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监测分析报告亮点解读

2018年05月30日 12:20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乌鲁木齐晚报讯(记者王璇 通讯员杨军报道)5月29日,自治区工商局发布2017年全疆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监测分析报告。报告显示,新疆网络商品交易市场呈现八大特征。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在中高端消费、创新引领、绿色低碳、共享经济、现代供应链、人力资本服务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

  当前,全球科技创新正加速推进,成为重塑世界格局、引领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中国经济顺应时代大潮,广泛运用信息网络等现代技术,推动生产、管理和营销模式变革,积极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加快成长,激发亿万民众创新创业新活力。随着“一带一路”倡议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五大中心建设持续推进,新疆网络商品交易市场迅速发展。

  网络经营主体超6.45万家,消费者好评度较高

  这是全疆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的首次全面性监测,本次监测范围为疆内外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及网店、疆内独立交易网站,监测重点为平台、网站、网店数量及区域分布、重点商品销售情况;广告、合同格式条款合法性情况等。

  根据报告数据,2017年,全疆网络经营主体为64590家,其中交易类主体58075家,非交易类主体6515家。

  其中,辖区内平台和独立交易网站乌鲁木齐市数量最多,占全疆总量的71.48%;阿克苏地区第二,占7.38%;喀什地区第三,占6.71%。

  从随机抽取的网购消费者评论情况来看,新疆网络经营主体总体经营比较规范,网购消费者好评度较高。

  本次监测在国内主流的三个电商平台随机抽取了48.25万条评论信息,差评率仅为2.53%。

  八大特征凸显新疆网络市场发展势头良好

  根据报告,新疆网络市场呈现出八大特征,凸显出近几年新疆商品交易市场发展势头良好。

  具体来说,新疆市场主体及自然人开设的网站、网店总体经营比较规范,消费者满意度较高。

  新疆网络经营主体以自然人在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所开网店为主。

  自然人开办网店在区域分布上以乌鲁木齐数量最多,占总数的52.37%。

  天猫、京东为疆内企业主流入驻平台,占总数的76%以上。

  开办1-3年的疆内平台和独立交易网站较多,占总数的37.37%。

  疆内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和独立交易网站分布较为集中,乌鲁木齐市、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数量位居前三。

  全疆各地网络商品交易额以10亿元以下为主,其中乌鲁木齐市最高,交易额超过50亿元。

  干果、棉花类、薰衣草等特色农产品销售情况较好,其中疆外平台干果销售量832.78万笔,销售额为2.61亿元,棉花类产品销售量110.13万笔,销售额为1.09亿元;薰衣草类销售量为23.59万笔,销售额为0.09亿元。

  落实扶持政策,助力网络经营主体做大做强

  近年来,新疆着力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服务,促进网络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今年4月,《自治区工商局关于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服务促进全区网络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推出21条具体措施,鼓励大众通过网络创业。

  《意见》面向网络经营主体提供了更多的便利,例如开通注册登记绿色通道,对在电子商务园区,以及政府布局发展电子商务的区域,实行“手续齐全马上办、手续不全指导办、特殊项目跟踪办、紧急事项延时办”;在各级注册登记窗口提倡推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

  自治区工商局网监处副处长杨军介绍,接下来,自治区工商局将加强相关扶持政策进一步落实,同时,发挥自治区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作用,加强部门执法协作与数据共享,积极解决跨部门、跨区域的问题;放宽网络经营主体准入,优化创业环境;发挥注册登记、商标、广告、合同等职能作用,促进网络经营主体做大做强。

  5月29日,自治区工商局发布2017年全疆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监测分析报告。报告显示,新疆网络商品交易市场呈现八大特征。

[责任编辑:罗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