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自治区第六届“天山文艺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2018年06月01日 12:19   来源:天山网

关于做好自治区第六届“天山文艺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宣传部,各地、州、市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化厅、新闻出版广电局、文联、新疆日报社、新疆经济报社、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新疆电视台:

  经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我区文艺界最高综合性奖项——“天山文艺奖”,自2002年以来共组织实施了5届评奖表彰活动,起到了对全疆文艺评奖的示范带动作用,形成了行之有效的奖励激励机制,调动了各个文艺单位、广大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主动性,创作生产了一批具有时代、地域特色的在区内外产生重要社会影响的优秀文艺作品,弘扬了“多元一体”的中华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了时代主旋律,满足了我区各族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为进一步繁荣我区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引导文艺创作,推动文艺精品生产,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供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以优秀文艺成果向改革开放40周年献礼。按照新党办〔2002〕4号文件精神,今年将开展第六届“天山文艺奖”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工作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文艺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创作生产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更好地推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在新疆落地生根,坚定文化自信,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中华文化,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坚持围绕、聚焦、服务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发挥评奖导向、引领、示范、激励作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标准和程序,提高公信力和权威性。

  二、评奖工作原则

  强化“出精品、出人才”的工作目标,把作品的政治性和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确保意识形态安全。把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作为评奖工作重要原则。作品要反映时代变迁,展示新疆各族人民建设新疆、开发新疆的生动现实;注意发现文艺新人、新作,培育文艺创作的新生力量;坚持导向性、权威性、公正性,严格作品质量标准;坚持少而精、宁缺勿滥的原则,把三年来代表自治区文艺创作最高成就和水平的作品推荐评选出来。

  三、参评作品门类和资格审定

  评奖门类16项:文学、文学翻译、电影(含动画电影)、电视剧(含动画连续剧)、广播剧、影视译制、戏剧(含中国戏曲)、音乐、舞蹈、美术、摄影、书法、民间文艺、杂技、媒体文艺、文艺贡献。评奖范围为2015年5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之间我区各个文艺创作生产单位、文艺工作者(申报作品参评人应具备新疆户籍和身份)刊播演或出版、创作的文艺作品。以个人名义申报的文艺作品限报一部。申报“荣誉奖”的作品获奖时间应在本时限规定的范围之内。各组织申报和初评的单位要严格按照申报细则(见附件),做好参评作品资格审定和申报工作。

  四、奖项设置

  在16个文艺门类中,除文艺贡献奖为个人奖外,其余15个综合艺术门类均为作品奖,每个综合性艺术门类之下的小门类不再作更细划分和奖励。对15个综合艺术门类入选“天山文艺奖”的优秀作品,授予天山文艺奖“作品奖”;对文艺贡献门类获得“天山文艺奖”的优秀个人,授予天山文艺奖“贡献奖”;对申报期限内我区获中宣部、国家民委、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文联、中国作协等国家级权威文艺奖项的各类文艺作品,申报后不经评选自动获天山文艺奖“荣誉奖”,统一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综合考虑各文艺门类在我区发展总体不平衡的状况和文化发展现状,第六届“天山文艺奖”16个类别,共设奖项50个。具体设奖数量:文学设置奖项7个,文学翻译设置奖项2个,电影(含动画电影)设置奖项4个,电视剧(含动画电视剧)设置奖项3个,广播剧设置奖项3个,影视译制设置奖项2个,戏剧(含中国戏曲)设置奖项3个,音乐设置奖项4个,舞蹈设置奖项4个,美术设置奖项3个,摄影设置奖项3个,书法设置奖项3个,民间文艺设置奖项2个,杂技设置奖项2个,媒体文艺设置奖项3个,文艺贡献设置奖项2个。

  五、评奖工作

  “天山文艺奖”评奖工作分初评、复评、终评三个步骤。作品申报和初评工作分别由自治区文联、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各地、州、市党委宣传部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评奖办公室完成。初评完成后,由各地、各单位分别上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专家复评委员会进行统一复评。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评奖办公室负责文艺贡献、媒体文艺类的评奖工作。除文艺贡献奖和媒体文艺奖外,其他14个文艺门类可通过两个途径进行申报,一是自治区文联所属9个文艺家协会(协会名单见申报细则)负责各协会全疆范围内省级会员的各个文艺门类(含文学翻译)的动员申报和初评工作(兵团、军区范围内文艺工作者是自治区文联9个文艺家协会所属省级会员的,以个人名义向各协会申报文艺作品,团体会员不予参评);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电影、电视剧、广播剧和影视译制作品的申报和初评工作。二是各地、州、市宣传部负责本地区14个文艺门类作品的申报和初评工作,承担本地区文艺贡献、媒体文艺类奖项的推荐工作。

  “天山文艺奖”初评工作完成后,自治区文联9个文艺家协会、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初评委员会在14个文艺门类中每个门类评选出不超过该门类设置奖项数量3倍的文艺作品进入复评。全区15个地州市每个地州初评委员会(由当地党委宣传部牵头)对本地区的文艺作品进行初评,15个文艺门类每个文艺门类限报2部作品到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参加复评,没有可不申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会同自治区有关业务厅局和文艺单位、文艺家协会,推选组建由领导、专家、学者、文艺工作者参加的“天山文艺奖”复评委员会,对通过初评的文艺作品进行复评,复评评选出的作品数量应与每个文艺门类设奖数量基本相当。复评完成后,将通过复评的文艺作品上报自治区“天山文艺奖”评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终评。终评完成后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并在自治区级媒体进行公示后,进行表彰奖励。

  评奖工作严格执行评委回避制度。凡参与参评作品创作、表演、辅导等相关工作的人员对应作品的评选实行回避;评委或评委的直系亲属的作品参评,该评委回避。

  六、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积极准备,精心组织,扎实做好第六届“天山文艺奖”的申报和评选工作。评奖工作结束后,各地、各有关单位和自治区各级新闻媒体要加强对第六届“天山文艺奖”的宣传报道和评论工作,认真做好获奖优秀文艺作品的展示、展演、展播、展映工作,全面展示我区文艺事业取得的丰硕成果。

  地址及邮编:乌鲁木齐市健康路2号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艺处,830003

  联系人:杜建秋      电话(传真):(0991)2391423

  附件:1.第六届“天山文艺奖”申报细则

            2.第六届“天山文艺奖”作品申报表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2018年5月30日

[责任编辑:何晶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