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海关全面取消《入/出境货物通关单》

2018年06月06日 10:20   来源:新疆经济报

  新疆经济报讯(记者赵悦报道)6月4日,记者从乌鲁木齐海关获悉,海关总署已从6月1日起全面取消《入/出境货物通关单》(以下简称“通关单”),乌鲁木齐海关也同步取消通关单。

  据悉,通关单是原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法定检验检疫商品签发的已办理报验手续证明文书。在出入境检验检疫职责划入海关前,对于法定检验检疫进出口商品,进出口企业需先向原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随后申领通关单,再向海关报关,海关凭原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货物通关单办理海关通关手续。出入境检验检疫职责划入海关后,出入境检验检疫职责纳入海关现有通关流程,由海关统一办理进出口货物通关手续,通关单就失去了原有的职能和意义。

  据了解,取消通关单后,依法接受检验的商品,在申报环节企业按照“互联网+海关”及“单一窗口”报关报检合一界面录入报关报检数据向海关一次申报。同时,在海关申报项目整合完成前,允许企业根据使用习惯,对进口法检商品自主选择申报途径。

  乌鲁木齐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在全国海关受理的进出口货物当中,约有10%通关单涉及报关单。全面取消通关单后,关检业务融合更充分,预计有超过10%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可从中获益,可简化企业申报、减少通关环节、加速货物放行,让守法企业通关更便利、进一步降低通关成本。

[责任编辑:张赏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