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加大环境资源管控

查处案件数量趋升

2018年06月07日 10:58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讯(记者杨舒涵报道)记者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6月5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2017年6月至2018年5月,全区法院共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11530件,包括刑事案件335件,民事案件11186件,行政案件9件,其中环境资源民事案件呈持续上升趋势。

  近年来,全区各级法院发挥环境资源刑事审判惩治和教育功能,依法从严惩处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行为,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保护生态环境,防范和减少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犯罪的发生。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陈苹说,全区法院在服务自治区污染防治攻坚战中主要采取了以下举措:依法审理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案件,依法惩处违反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造成大气严重污染的犯罪行为;依法审理水污染防治相关案件,依法惩处向水体排放油类、酸碱液体、剧毒废液、放射性固体废物等禁止排放的污染物以及超标排放废水造成水体严重污染的犯罪行为;依法审理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案件,依法惩处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等造成土壤严重污染的犯罪行为;依法审理重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案件;依法审理其他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案件,依法惩处制污排污,走私废物以及非法捕猎、杀害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等严重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犯罪行为,惩处环境监管失职、渎职犯罪行为。

  下一步,全区法院将进一步加强环境资源专门化审判工作,提升环境资源司法保障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完善环境资源多元化保护体系,促进全区环境综合治理迈上新台阶;落实司法公开,促进全社会环保意识提升;全面提升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水平,为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做好司法服务和保障,确保新疆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

[责任编辑:王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