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改装车辆隐患大

2018年06月08日 18:38   来源:新疆法制报

  新疆法制报讯(记者荣雪颖 通讯员阳欢报道)有些车主为了追求更多利益或吸引他人注意,私自改变车辆构造,

  事件:山寨“罐车”被查

  6月4日,克拉玛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乌尔禾区交警大队民警巡逻至艾里克湖油田路路段时发现,20辆罐车排队在路上缓慢前行。

  经民警仔细查看,每辆车上都有带“水”字样、7米左右的大型罐体。然而当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罐车营运相关证件时,驾驶人却无法提供。

  民警进一步核实发现,这20辆车实际为栅栏式货车,经改装“摇身一变”成了罐车,罐体未进行加固,行驶过程中一旦掉下来将十分危险。经检查发现,现场的20辆罐车均未在车辆管理所登记,属于非法改装。

  当民警问及所载货物时,驾驶员称罐体里装的是油基钻井液。驾驶员王某向民警解释:“我们都是挂靠在一个公司的,因工作需要才将车辆改装为罐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民警对20位驾驶员予以每人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要求每位驾驶员限期前往车辆管理所对车辆进行报备登记。

  对策:专项整治成常态

  针对此事件,乌尔禾区交警大队立即展开行动,对涉事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

  与此同时,该大队将非法改装违法行为列为重点整治内容,纳入常态化管理。对于驾驶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的驾驶人,采取安防措施进行拦截并依法进行上限处罚,形成高压严管态势。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该大队还将派民警深入辖区汽车修理、配件销售等相关场所,以及社区、街道等展开全面排查。

  此外,该大队将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强化民警鉴别常见非法改装违法行为的能力,提升民警和检测场检验员检验车辆的专业化水平。

  提醒:非法改装车存隐患

  “私自改变车辆构造,不仅无法保证自身安全,也会威胁到他人的驾驶安全。”乌尔禾区交警大队民警特烈克·别尔地提醒广大车主,机动车是一个整体,各零部件之间必须匹配,即使在改装时使用所谓原厂配件,但如果与车辆不匹配,也同样无法保证原有的整车性能。

  “非法改装车辆改变了车辆原有的结构和性能,会导致安全系数降低,也影响交管部门对路面车辆的正确识别,扰乱交通秩序。”特烈克说,非法改装机动车是不能上牌年检的,对车辆保险理赔也会产生影响。

  此外,特烈克表示,非法改装车辆还会对环境造成极大影响,有的轿车车主非法改装发动机和进排气系统,私自拆掉消音器和车辆催化净化装置,这些非法改装超出了国家有关尾气排放和噪音排放标准,对人们生活造成了干扰。“交警部门将依法对非法改装车辆行为进行查处。”

  殊不知这样不仅无法保证自身安全,也会威胁到他人的驾驶安全。

[责任编辑:翟文杰 ]